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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到底要如何相处?——读《舞艺附中的少女》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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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0 17:0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标题:【夫妻双方到底要如何相处?——读《舞艺附中的少女》有感】
评论人:gggx1515
原文链接:
http://67.220.91.16/bbs/thread-2307105-1-44.html
二姐姐在《舞艺附中的少女》这部作品中,对于慕容璃的父母亲——慕容赐和黎瑛之间的从相爱到相忌到反目成仇直到一方干掉另一方的经历,只是简单带过,但在寥寥数语中,蕴藏着一个深刻的命题——“夫妻双方到底要如何相处”。夫妻双方除了肉体上的关系外,更重要也最主要的是感情上互相依靠依赖关爱呵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能够理解包容宽容对方。如果夫妻中有一方铁了心要干某件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那另一方要么不干预,要不主动退出,免得最后双方都痛苦,长痛不如短痛嘛。慕容赐和黎瑛之间的悲剧恰恰是双方之间不能互相理解而又互不相让造成的。
慕容赐和黎瑛之间的冲突是从黎瑛用肉体换取物质利益开始的。从黎瑛的角度来看,她当然不能放弃“珠光宝气的生活”,这是她付出了极大代价才换来的,因为她为了考上舞艺学院的特招生,身体也交换出去了。“至于她到底付出了什么代价,即便是她最疼爱的女儿,她也没有告诉”,从作品中的这句话可以看出这种代价是如何的惊人,以至于她不愿去回忆。如果没有考上舞艺学院的特招生,也认识不了慕容赐,就不会有慕容璃的诞生。反正和一个人睡也是睡,和几百个人睡也是睡,就当被鬼压过好了,或者像她女儿认为的那样,“眼睛一闭,就当是小八咯”。她要的是金钱、地位、头衔、名誉,除了用头脑取得外,还就是用她的身体去换,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男人用汗水或血水换来的,她用爱液换来。大家都是公平交易。在码头上扛沙包的,是出卖胳膊和腰,在床上承受男人的鞭挞的,是出卖阴道和腰。没有本质的差别”,这种观点在她心目中是根深蒂固。至于感情嘛,就留给慕容赐和女儿好了。
如果慕容赐真的在乎他和黎瑛的这段感情,真的爱着黎瑛,那就尽一切可能为黎瑛挣得她想要的物质生活;要是做不到,就不要干预黎瑛自己的奋斗。爱一个人,就要理解对方,能够宽容包容对方的缺点。既然黎瑛的想法不是普通人所能理解的,那慕容赐就拿出勇气去理解去接受,因为他自认为爱着黎瑛。改变不了对方,那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好了。这就如同强奸,既然不能反抗,那就享受吧。既然黎瑛铁了心了要这么做,慕容赐又无法提供她想要的,那就主动后退好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嘛。要保住这份感情,维持婚姻,双方之间总要有人作出让步。
退一步说,慕容赐受不了黎瑛给他戴上一顶又一顶的绿帽(恐怕是男人都没办法接受),那他也出去给黎瑛戴上帽子好了。以慕容赐的才华,勾搭少女,那可是十有八九能中。另外,反正黎瑛只是用肉体交换利益,又不是在感情上背叛慕容赐。以黎瑛的自恋来看,能入她法眼的男人不多,否则她在慕容赐死后,为什么不再嫁?有两种原因,一是她仍然爱着慕容赐,不可能把感情再给别的男人,即便是她亲手写信举报的慕容赐,是害死慕容赐的罪魁祸首,但在精神上替慕容赐守活寡,也算是回报慕容赐了。二是在她看来,慕容赐死后,她和其他男人之间除了肉体关系外,就是利益关系,既然是这样,结不结婚也没啥区别,万一再遇上个类似慕容赐的人,工作上还多了一重束缚,也不利于她追求自己想要的“珠光宝气的生活”。具体哪种原因,不得而知,抑或是二者皆有吧。
如果到最后,慕容赐发现自己仍然不能理解并接受对方的作法,并且忍受不了无休止的绿帽,也无法迈过良心上那道槛,不愿去勾搭其他女性,那就放弃吧,主动退出好了,结束这场婚姻和这段感情,这对双方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解脱,未尝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纠缠不清,只会加剧双方之间的冲突,加剧两人痛苦,直至最后形成悲剧。既然感情已经没有了,既然改变不了对方,也改变不了自己,何必强求在一起呢?强扭的瓜不甜啊,眼不见心不烦啊,大不了带走女儿好了。再说了,以慕容赐的条件——从全国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怎么会没有MM喜欢?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而且那时慕容赐应该不超过30岁,正当青壮年,如此好的条件,最后居然落得这样的结果,真是自己想不开啊。在他失踪后,黎瑛更是“和州里BB几乎所有的男干部都睡过觉”,得,慕容赐的头上岂不是更绿?
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黎瑛对慕容赐是有感情的,更何况黎瑛还给慕容赐生了个女儿。黎瑛以不满BB的罪名写信举报慕容赐,这两人之间估计是到了势如水火的地步,因为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做“黑寡妇”,除非万不得已。双方要么有一方做得太过,要么是都做得太过,把对方逼急了。二姐姐塑造了一对典型,将“夫妻双方到底要如何相处”这一命题演绎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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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0 17:08:35 | 只看该作者
啊啊哈,原来你是3g哥哥啊……这厢有礼了……
这个,咳咳,我觉得弃坑不是个好习惯,有空我会把后面的故事补上的。
黎瑛嘛,我要虐一虐,至于她女儿,我就舍不得了……
哎这苦命的一家子,落到一个后妈作者手上了
[ 本帖最后由 robertdd 于 2009-12-12 19: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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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5-30 17:09:29 | 只看该作者
等待填坑也是一种享受,等待的过程中可以慢慢回味作品
支持虐黎瑛,不然对不起慕容赐对她的感情
黎瑛下手太狠,不该给自己的丈夫下套,把人性黑暗的一面充分地暴露出来
[ 本帖最后由 gggx1515 于 2009-12-13 09:03 编辑 ]标题:【夫妻双方到底要如何相处?——读《舞艺附中的少女》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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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姐姐在《舞艺附中的少女》这部作品中,对于慕容璃的父母亲——慕容赐和黎瑛之间的从相爱到相忌到反目成仇直到一方干掉另一方的经历,只是简单带过,但在寥寥数语中,蕴藏着一个深刻的命题——“夫妻双方到底要如何相处”。夫妻双方除了肉体上的关系外,更重要也最主要的是感情上互相依靠依赖关爱呵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能够理解包容宽容对方。如果夫妻中有一方铁了心要干某件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那另一方要么不干预,要不主动退出,免得最后双方都痛苦,长痛不如短痛嘛。慕容赐和黎瑛之间的悲剧恰恰是双方之间不能互相理解而又互不相让造成的。
慕容赐和黎瑛之间的冲突是从黎瑛用肉体换取物质利益开始的。从黎瑛的角度来看,她当然不能放弃“珠光宝气的生活”,这是她付出了极大代价才换来的,因为她为了考上舞艺学院的特招生,身体也交换出去了。“至于她到底付出了什么代价,即便是她最疼爱的女儿,她也没有告诉”,从作品中的这句话可以看出这种代价是如何的惊人,以至于她不愿去回忆。如果没有考上舞艺学院的特招生,也认识不了慕容赐,就不会有慕容璃的诞生。反正和一个人睡也是睡,和几百个人睡也是睡,就当被鬼压过好了,或者像她女儿认为的那样,“眼睛一闭,就当是小八咯”。她要的是金钱、地位、头衔、名誉,除了用头脑取得外,还就是用她的身体去换,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男人用汗水或血水换来的,她用爱液换来。大家都是公平交易。在码头上扛沙包的,是出卖胳膊和腰,在床上承受男人的鞭挞的,是出卖阴道和腰。没有本质的差别”,这种观点在她心目中是根深蒂固。至于感情嘛,就留给慕容赐和女儿好了。
如果慕容赐真的在乎他和黎瑛的这段感情,真的爱着黎瑛,那就尽一切可能为黎瑛挣得她想要的物质生活;要是做不到,就不要干预黎瑛自己的奋斗。爱一个人,就要理解对方,能够宽容包容对方的缺点。既然黎瑛的想法不是普通人所能理解的,那慕容赐就拿出勇气去理解去接受,因为他自认为爱着黎瑛。改变不了对方,那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好了。这就如同强奸,既然不能反抗,那就享受吧。既然黎瑛铁了心了要这么做,慕容赐又无法提供她想要的,那就主动后退好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嘛。要保住这份感情,维持婚姻,双方之间总要有人作出让步。
退一步说,慕容赐受不了黎瑛给他戴上一顶又一顶的绿帽(恐怕是男人都没办法接受),那他也出去给黎瑛戴上帽子好了。以慕容赐的才华,勾搭少女,那可是十有八九能中。另外,反正黎瑛只是用肉体交换利益,又不是在感情上背叛慕容赐。以黎瑛的自恋来看,能入她法眼的男人不多,否则她在慕容赐死后,为什么不再嫁?有两种原因,一是她仍然爱着慕容赐,不可能把感情再给别的男人,即便是她亲手写信举报的慕容赐,是害死慕容赐的罪魁祸首,但在精神上替慕容赐守活寡,也算是回报慕容赐了。二是在她看来,慕容赐死后,她和其他男人之间除了肉体关系外,就是利益关系,既然是这样,结不结婚也没啥区别,万一再遇上个类似慕容赐的人,工作上还多了一重束缚,也不利于她追求自己想要的“珠光宝气的生活”。具体哪种原因,不得而知,抑或是二者皆有吧。
如果到最后,慕容赐发现自己仍然不能理解并接受对方的作法,并且忍受不了无休止的绿帽,也无法迈过良心上那道槛,不愿去勾搭其他女性,那就放弃吧,主动退出好了,结束这场婚姻和这段感情,这对双方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解脱,未尝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纠缠不清,只会加剧双方之间的冲突,加剧两人痛苦,直至最后形成悲剧。既然感情已经没有了,既然改变不了对方,也改变不了自己,何必强求在一起呢?强扭的瓜不甜啊,眼不见心不烦啊,大不了带走女儿好了。再说了,以慕容赐的条件——从全国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怎么会没有MM喜欢?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而且那时慕容赐应该不超过30岁,正当青壮年,如此好的条件,最后居然落得这样的结果,真是自己想不开啊。在他失踪后,黎瑛更是“和州里BB几乎所有的男干部都睡过觉”,得,慕容赐的头上岂不是更绿?
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黎瑛对慕容赐是有感情的,更何况黎瑛还给慕容赐生了个女儿。黎瑛以不满BB的罪名写信举报慕容赐,这两人之间估计是到了势如水火的地步,因为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做“黑寡妇”,除非万不得已。双方要么有一方做得太过,要么是都做得太过,把对方逼急了。二姐姐塑造了一对典型,将“夫妻双方到底要如何相处”这一命题演绎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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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瑛下手太狠,不该给自己的丈夫下套,把人性黑暗的一面充分地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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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赐和黎瑛之间的冲突是从黎瑛用肉体换取物质利益开始的。从黎瑛的角度来看,她当然不能放弃“珠光宝气的生活”,这是她付出了极大代价才换来的,因为她为了考上舞艺学院的特招生,身体也交换出去了。“至于她到底付出了什么代价,即便是她最疼爱的女儿,她也没有告诉”,从作品中的这句话可以看出这种代价是如何的惊人,以至于她不愿去回忆。如果没有考上舞艺学院的特招生,也认识不了慕容赐,就不会有慕容璃的诞生。反正和一个人睡也是睡,和几百个人睡也是睡,就当被鬼压过好了,或者像她女儿认为的那样,“眼睛一闭,就当是小八咯”。她要的是金钱、地位、头衔、名誉,除了用头脑取得外,还就是用她的身体去换,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男人用汗水或血水换来的,她用爱液换来。大家都是公平交易。在码头上扛沙包的,是出卖胳膊和腰,在床上承受男人的鞭挞的,是出卖阴道和腰。没有本质的差别”,这种观点在她心目中是根深蒂固。至于感情嘛,就留给慕容赐和女儿好了。
如果慕容赐真的在乎他和黎瑛的这段感情,真的爱着黎瑛,那就尽一切可能为黎瑛挣得她想要的物质生活;要是做不到,就不要干预黎瑛自己的奋斗。爱一个人,就要理解对方,能够宽容包容对方的缺点。既然黎瑛的想法不是普通人所能理解的,那慕容赐就拿出勇气去理解去接受,因为他自认为爱着黎瑛。改变不了对方,那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好了。这就如同强奸,既然不能反抗,那就享受吧。既然黎瑛铁了心了要这么做,慕容赐又无法提供她想要的,那就主动后退好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嘛。要保住这份感情,维持婚姻,双方之间总要有人作出让步。
退一步说,慕容赐受不了黎瑛给他戴上一顶又一顶的绿帽(恐怕是男人都没办法接受),那他也出去给黎瑛戴上帽子好了。以慕容赐的才华,勾搭少女,那可是十有八九能中。另外,反正黎瑛只是用肉体交换利益,又不是在感情上背叛慕容赐。以黎瑛的自恋来看,能入她法眼的男人不多,否则她在慕容赐死后,为什么不再嫁?有两种原因,一是她仍然爱着慕容赐,不可能把感情再给别的男人,即便是她亲手写信举报的慕容赐,是害死慕容赐的罪魁祸首,但在精神上替慕容赐守活寡,也算是回报慕容赐了。二是在她看来,慕容赐死后,她和其他男人之间除了肉体关系外,就是利益关系,既然是这样,结不结婚也没啥区别,万一再遇上个类似慕容赐的人,工作上还多了一重束缚,也不利于她追求自己想要的“珠光宝气的生活”。具体哪种原因,不得而知,抑或是二者皆有吧。
如果到最后,慕容赐发现自己仍然不能理解并接受对方的作法,并且忍受不了无休止的绿帽,也无法迈过良心上那道槛,不愿去勾搭其他女性,那就放弃吧,主动退出好了,结束这场婚姻和这段感情,这对双方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解脱,未尝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纠缠不清,只会加剧双方之间的冲突,加剧两人痛苦,直至最后形成悲剧。既然感情已经没有了,既然改变不了对方,也改变不了自己,何必强求在一起呢?强扭的瓜不甜啊,眼不见心不烦啊,大不了带走女儿好了。再说了,以慕容赐的条件——从全国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怎么会没有MM喜欢?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而且那时慕容赐应该不超过30岁,正当青壮年,如此好的条件,最后居然落得这样的结果,真是自己想不开啊。在他失踪后,黎瑛更是“和州里BB几乎所有的男干部都睡过觉”,得,慕容赐的头上岂不是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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