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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寄印传奇的探讨三(12月事件整理及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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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2:4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评论人:觉淫者
2023年12月30日首发于第一会所(sis001)
原作作者:气功大师
原作链接:thread-11044389-1-4.html
字数:13702
书接上回,上次在下与诸君分享了在下自认为的关于我们探讨寄印一书所应有的原则--不脱离作者、客观中立、结合现实以及注意作者惯用手法(如时间)。当然这些都是以作者创作此作品并不是单纯地为了恶心读者取乐为前提的。当我们采用这些原则探讨此书时,便可能遇到很多疑点,对这些疑点我们不应采取预设立场强行解释甚至忽略,而应总结所有可疑之处,想到所有可能。这种做法是很科学的:假若事件A有4种可能,事件B有3种可能,那么根据基本概率知识,如果事件A和事件B相互独立,那么事件A和事件B的组合会有12种可能;但是,当我们探讨此书时,事件A和事件B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不相互独立的,那么事件A和事件B的组合可能只有2种甚至1种可能。这就是我们的目的,考虑所有疑点,然后根据疑点之间的联系,去选择一个能解释尽可能多疑点的可能。作者当然能解释所有疑点,因为他是此书中的上帝;但是在作者钦定结局之前,我们也只能选择如此方法去试图接近作者的原意了。当然,受限于在下之愚才,所讲并不一定准确,还望诸兄指出。下面在下便与诸君分享在下认为的12月5日沉香湖抓奸事件之后到林去漠河之前的时间段内所存在的疑点,亦望诸君指教。
从沉香湖事件到林去漠河之间,实际上只发生了一件大事--瑶的失踪,可以说,没有此打击,林便不会独自去漠河,很可能也不会有办公室之夜强奸张的事了。不可避免地,这段时间也包含了林张在沉香湖事件后的母子关系的转变,但这非此篇之重点,会在下篇详细叙说。以下是这段时间内的详细时间线:
12月6日,林瑶张和大波四人一起吃早饭,瑶波二人先后开溜,留下母子二人。瑶临走时在林腿上蹭了蹭,林不晓得瑶知道多少。张接电话,未走,照看林,给林送药。
12月7日至12月10日之间,林从青霞处得知张12月5日来平阳录节目,录了两天,节目下下周六(12月24日平安夜)播。
12月7日至12月11日期间,大波请林吃了两顿饭,未带瑶,未提及12月5日事,只是谈论人生以及扯淡。
12月10日(文中描述一个周六,按上下文及叙事顺序推测为10日),林为张事受打击混日子几天,不想见瑶(早晚饭各吃各的,午饭尽量推),直到瑶10日爆发。林追上瑶哄她,瑶“眼圈连同小半个鼻子红红的”。后两人一起吃饭,瑶问林啥脾气,林反问瑶啥脾气。瑶亦未提及5日事,教训林“咋跟小孩一样”。瑶提及24日乐队演出,希望解散前再来一场。
12月12日,张到学校看林,并要帮林洗血衣。张未让林带瑶,林找瑶,瑶推诿未去,并答10日问,表示林一定脾气比自己臭。张问及瑶并送瑶煎饼,打钱让林买衣服。林未给张血衣。5日事后的第一张光盘寄到,被林损毁。
12月13日,张生日。林犹豫后,未打电话,也未送礼物。
12月13日至19日某天,林在校园里看到晨,晨逃跑,林追上打晨。
12月18日晚,警方行动查抄宏达酒店。
12月19日,这是文中最后一次有明确时间的林瑶见面的日期,之后未明确提及时间。正是这日林在和瑶晚饭后得知宏达酒店之事。
12月19日或20日,瑶举报信署名时间。
12月20日-21日,书中虽未提及这两天林瑶一块吃饭,但也没提及林瑶未一起吃饭。况且在瑶发飙后,两人一块吃饭是常理,不需要提及;但两人不一块吃饭--尤其之后两天瑶失踪,却不符合常理。因此,很有可能林瑶最后一起吃饭是在12月21日晚。
12月21日晚,林瑶最后一面正是晚饭后出食堂时。瑶穿着林送的衣服,夸林送的衣服“放放再穿就有气质多了”。饭间瑶问起张生日,林假装听不懂。瑶兴高采烈地同林扯淡,并谈平安夜演出。
12月22日,此日冬至。瑶一大早出去,未赴与林、波冬至包饺子约。从此时起,瑶失联失踪。正是同日,陈三上午至平阳时被双规。
12月23日,林得知瑶母姚女士,打电话发现已是空号。林与瑶辅导员寻瑶未果,报警。晚九点多,瑶的举报信传入林校论坛。
12月24日,此日是瑶约好的平安夜演出日期,甚至瑶亲自敲定工作餐规格、主动答应”为大波学生助助兴“,林反而只能勉为其难答应。次日亦是5日张到平阳录节目的播出日期。瑶辅导员通知林“瑶准备出国”,并表示瑶母已打过电话。林始知瑶举报信。
12月26日凌晨,瑶举报信在网上销声匿迹。
12月27日中午,大波请林吃饭,期间冷不丁问林再见过瑶没,林以上厕所搪塞过去,波评林“心思重,城府深,啥事都憋着”。
12月28日上午,林买火车票启程到漠河寻光。
以上便是沉香湖事后和办公室事前近一月的时间线整理。诸君莫要怪在下事无巨细地记下来了,这实在是由文章结构所决定的。我们有必要先谈论一下文章的结构。据在下所查,此书计划为120章左右(116章),后续会有几篇外传,其中包括凤兰视角的外传。按照如此说法,此书事实上可分为3部分:作者15年免费放出的1-17章,16年-19年作者接受捐赠所作18-90章以及作者计划要写却没有下文的91-116章。纵观全书,86-90章可能就是全书的高潮部分--包括两个大高潮(沉香湖事件和办公室之夜)和两个小高潮(瑶失踪和张入狱)。在此部分,全书之前所埋线索有部分揭示,主要人物矛盾大爆发,将剧情推向了高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此部分并未揭示所有伏笔,并且埋下了大量新的线索。这部分也暗示了剧情的未来走向:陈家轰然倒坍;张事业不保、锒铛入狱,甚至会落个一无所有的下场。从这个角度来说,86-90章不仅是全书高潮,更可能是全书的过渡部分--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探讨作者的原意,就不得不仔细研究这5章内容,而且不光要注意作者揭示的线索,更应关注作者新埋的伏笔与线索。
关于12月6日-12月28日这段时间,我将所有疑问概括为三个人物(瑶张林)以及两个事件(瑶发飙教训林和瑶的不辞而别及其举报信)。可以说,这两个事件决定了瑶的性格塑造。在之前,瑶于诸君什么印象呢?就在下看来,之前的瑶活泼可爱、开朗乐观,而且知书达理、通晓世务(给林家人送的礼物)。但是在瑶不辞而别并且失联后,瑶的形象以在下看来不免有些割裂(即前面她与林的相处是否全是装的),这种割裂是不亚于沉香湖事件前后张形象的割裂的。当然这种割裂感可能因为作者的欠考虑(如非必要,我们默认排除此种可能),但更多的可能便是作者为后文留下的伏笔。因为按照文章结构,前90章我们只能看到林视角下的冰山一角,而90章后可能就是整座冰山浮出水面的过程。当整座冰山浮现在习惯于冰山一角的我们面前时,这种割裂感倒也是正常的。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割裂感对作者的思路有一个大致揣测。这就是我们探讨这两个事件的原因。
请诸君首先看第一个事件,12月10日瑶的爆发。据文中所述,沉香湖事件后林整个人是异常颓废的,基本放弃了考研,成天无所事事。出于某种情绪,林甚至连瑶也不想见,故意躲着瑶--早晚饭各吃各的,午饭尽量推,而瑶对此没什么表示。直到12月10日午饭时,瑶生气爆发了。瑶摔了吃饭用具后跑出餐厅,林立及追赶。林追上瑶时瑶”眼圈红红“的。在林将瑶逗笑后,两人一起吃饭,并有”你啥脾气“的互问以及瑶对林”小孩子“的教训。两人的对话很好理解:瑶问林”你啥脾气“,这是在对林沉香湖事件后一直颓废的指责(也可能包含对林冷落自己的指责),可能在瑶眼里,林不应为沉香湖当天的事颓废这么长时间(冷落自己这么长时间),所以才有了对林的”这么大人了,还像个小孩子“的故作老成的教训;而林反问瑶”你什么脾气“是对瑶不理解自己,突然发飙的指责,因为在林的视角,瑶对沉香湖事件有所了解,当然也应该了解自己所受的打击,所以应该安慰自己而不是突然爆发。同时双方心底都有不能说的秘密(对林就是沉香湖事件那天的真相,对瑶可能就是自己受陈大强暴多年的真相),所以都不能回答对方关于自己啥脾气的质问,只能一起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切看起来似乎很正常,但其实不然,矛盾之处就在于除非瑶对沉香湖事件一无所知,否则以瑶的性格不应该发飙--瑶但凡了解一点详情,或许应该理解林。而且还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瑶因何”眼圈红红“?所以,这个事情我们要解释两个问题,那就是瑶因何发飙,又因何”眼圈红红“。实际上我们要弄清楚这两个问题,需要关注另外两个问题,一就是林瑶之间的真实关系,二就是瑶对沉香湖事件的了解程度。
我们先来看林瑶之间的真实关系,即林对瑶以及瑶对林是否有真实的感情,这是理解瑶”眼圈红红“的关键。因为文中所展现的林绝大部分的注意力都在张身上,所以不免会产生林对瑶没有感情的想法;同理,瑶一直隐瞒自己被强暴的实情以及瑶的不辞而别,都会给读者瑶对林也没有感情的印象;也就是说,这俩人可能是表面夫妻,实际是炮友关系。这种说法有无道理呢?只能说瑶或许对林没有感情有一定道理,这可以完美解释她的不辞而别--毕竟没有必要和自己的炮友来一场告别。但如此的话,瑶的发飙和瑶的”眼圈红红“是很没道理的。以瑶的视角看,炮友只需要尽到床上互爽的责任就行了,最多表演下表面夫妻,完全没理由因林躲着自己而发飙,更不会因此事”眼圈红红“。因此,从瑶对林躲着自己的事发飙以及”眼圈红红“来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瑶对林都是有一定感情的。实际上结合现实来看,也不能否认林瑶之间的感情。一是瑶很早就见了林的家长,甚至准备参加林的家庭出游,这种事情即便放到现在,两人之间也只剩双方家长会面然后结婚领证的地步了。二是张对瑶一直以公婆自居,这种态度林瑶张三人并没有反对,也就是说,林瑶就是奔着结婚去的。所以林瑶相互之间是有感情的--这种感情至少可以让双方接受彼此并组成家庭。当然了,我们也可以说之前的瑶都是装的,都是在表演(表演到与林谈婚论嫁的程度),就是为了等待能亲眼看到陈家倒塌,就是为了能亲眼看到大仇得报。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却完全否定了瑶之前的形象,重新塑造了一个新的瑶出来。况且对这样的瑶来说,即便表演到谈婚论嫁不算多此一举,那也很难解释瑶”眼圈红红“的,心思如此重的人会因自己炮友冷落自己而”眼圈红红“么?
再来看瑶对沉香湖事件的了解程度,这是理解瑶发飙的关键。从大的角度讲,无非就是知道与不知道两种可能。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怎么样,瑶都应该知道12月5日下午发生的某些事情使林张母子间有了隔阂。这是理所当然的,以瑶的视角,自己男友中午吃饭时还好好的,大下午出去一趟就联系不上了,晚上再找到时正穿着一身血的衣服独自很闷酒。正常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都会觉察到异常。所以就如文中所说,瑶对沉香湖事件了解程度不知有多少,指的实际上是瑶是否知道12月5日是子抓母奸,是否知道张的主动,是否知道张出轨了晨。考虑到张是否告诉瑶,我们实际上有以下四种情况:第一、张没有告诉瑶任何事,瑶也没有猜到任何事,也就是说,在瑶的视角里,12月5日只是母子间发生了一些摩擦,这使得母子俩有了隔阂。第二、张没有告诉瑶任何事,但瑶自己猜到12月5日是子抓母奸了,可能猜到奸夫是陈家人,但认为张是被迫的。第三、张告诉了瑶一些事,比如自己和晨开房被林抓到了;但却隐瞒了一些细节或者说是事实,比如自己在做爱的过程中很主动、很享受,亦或者张很可能不只是单单肉体出轨了。瑶结合自己的经历以及对张的好感,理所当然的猜测张或许和自己一样是被陈家逼迫的。第四、张告诉了瑶全部的实情,包括但不限于自己和晨开房被抓,自己在与晨做爱过程中很主动(最起码予取予求)以及自己不单肉体出轨。瑶听到后并不震惊,对张的所作所为表示理解。首先,我们排除最不可能的情况,那就是第四种情况。一个是张应该不至于向瑶透露这么多常人无法理解的东西,再一个瑶作为正常人听到这些事情后极大可能不会原谅张,更不用说劝林和张和好了。那有没有可能张对不仅坦白了所有事情,并且给予了相当合理地解释呢(就是张怎么和晨搞一起的解释)?这其实也不大可能。因为从文中来看,瑶实际上是同情张、理解张的,并一直希望林张和好,甚至暗示林给张买生日礼物或者生日问候等。在这种情况下,瑶如果知道全部事情没有理由不去向林解释啊,一旦林明白张的苦衷,母子不就自然和好了么。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张瑶可能知根知底,即张知道瑶被陈家强暴的事情,瑶知道张为陈二父子的玩物,两人相互同情,相互理解。这种可能不是没有,但完全忽略了林这个人。站在张的母亲视角,张能容忍独子的母亲(即她自己)被陈家玩弄,独子的妻子也是捡陈家的破鞋么?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张母亲的角色是立不住的。况且这种解释是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这个基础就是瑶张同处陈家的玩物圈子里大概率是认识的。但实际上陆敏后来很可能也成了陈大的玩物,很明显瑶张是不知情的(最起码瑶不知情)。所以说即便同处玩物圈子,互不知情也有可能。总之,无论如何,第四种情况是极低概率事件,或者说不可能事件。再来看第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实际上可以最简单且合情合理的解释瑶的发飙的,因为在瑶视角,母子二人无非就是发生了些小摩擦,林不痛快意思两天得了,完全没必要躲着自己,所以瑶会生气,会责备林”啥脾气“和”像小孩子“。但在这种情况下瑶的”眼圈红红“是很难解释的。瑶会单单为了林冷落自己而眼圈红红么?还是说瑶出于嫉妒林对张的过度关心且不关心同受伤害的自己而眼圈红红呢?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实际上在瑶的视角是一样的--知道张与陈家人开房被抓,但认为张是被迫的,区别仅在于张是否告知了一些真相而已。在这种情况下,瑶的发飙实际上是有些难以理解的。瑶明知林子抓母奸的事就应该知道这对林的打击多大。这样的话瑶即便不安慰林,也没有理由因林躲着自己而发飙。也就是说,在瑶知晓子抓母奸的前提下,要解释瑶因林故意躲着自己而生气发飙是很复杂的。但是我们只要注意到瑶和林掌控到的信息不同--瑶认为张和自己一样是被迫甚至被强暴的,但林看到了张是自愿的、主动的、予取予求的甚至对晨关心有感情(尤其是张对晨表现出的关心,这对林是不可接受的,这不仅让林觉得晨占有了自己母亲的肉体,更让林觉得晨已经侵占了张能唯一给予且唯有张能给予的感情--母爱。张对晨表现出的亦母亦妻形象可能是沉香湖事件后林不肯原谅张的原因。),那我们也可以合理地解释瑶的发飙。站在瑶的视角,瑶结合自己被强暴的经历,纵然知道张与晨开房被抓的事情,也是认为张是被迫的。这样瑶对林躲着自己的事情发飙或可如下解释:一方面,这确实是对林”啥脾气“的指责。因为在瑶眼中,张是被迫的,作为外人的自己都可同情理解张,林为什么不可以呢?这也是指责林对张的不信任,林只看到事情的表象就接受不了却不去想张可能有不得已的苦衷,这不像小孩子么?另一方面,瑶未尝没有对自己遭遇的自怜自艾。林连自己母亲被强迫尚不接受,又怎么会接受自己呢?这里面未尝不包含了瑶希望林来拯救自己的感情。所以林追上瑶时,瑶”眼圈红红“。简而言之,在第二或第三种情况下,瑶的发飙是由于林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瑶的眼圈红红不仅为自己,也为张。瑶自认为两人是同病相怜的。那么在这四种情况中,排除几乎不可能的第四种情况,真相是前三种哪种呢?在下只能说这三种情况都有可能,但明显第三种可能最高、第二种次之而第一种情况可能最低。如之前所言,第一种可能实际上很难解释瑶为何”眼圈红红“--只能从瑶羡慕甚至嫉妒林对张的关注的角度解读。但为何第三种可能最高呢?文中所述,12月6日早饭瑶离开时有意无意蹭了一下林的腿,林不知道瑶“知道多少”、不知道瑶“如何猜测”、更不知道“母亲怎么和她说的”。这种描述符合第三种情况。而即便这可能是作者撒下的烟幕弹,那在下也更倾向于第二种情况--这种情况对瑶发飙和眼圈红红都做了一个合理不错的解释。
总结一下,我们从为何瑶发飙和眼圈红红为切入点,考虑了三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在下倾向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并且无论哪种情况--即便第一种,我们都应该承认林瑶之间是有感情的,绝非表面夫妻。这并非在下主观臆想,实际上,在下分析瑶为林多天躲着自己一事生气发飙就是为了探讨瑶对林是否有感情的,如诸君所见,假若瑶对林没有感情,那就很难解释瑶发飙以及“眼圈红红”。
接下来我们看另一个事件,就是瑶的不辞而别以及瑶的举报信。这里的疑点实在太多了。基本疑点有林瑶何时见最后一面?瑶是否真的被陈大强暴?瑶的举报信是不是瑶写的?举报信的署名日期是否正确?瑶到底去哪了,是否真的出国了?
在谈论此事之前,在下有必要说下境内与国际上一些法律的不同。在下经常看好莱坞的影视剧,里面经常有如下情节:某小头目掌握着犯罪集团大头目的重要犯罪证据,警方(或法院?)为追捕更重要的大头目,便与此小头目做一些交易,交易内容就是小头目作污点证人,使大头目入狱,换取自己更低的刑期甚至更轻的罪名(甚至可免去牢狱之灾)。在下记得这种做法有个形象的名称--司法交易(wiki上称作认罪协商)。根据在下的法律知识,境内应该绝无此种做法,只有“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的说法。换而言之,在境内,犯人戴罪立功只可酌情减刑,不可自选较低的罪名,更别提免刑了(据在下所查,免予刑事处罚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只包含几种特殊情形,绝不包含罪行严重但戴罪立功的)。当然,在下不是专业法律工作者,如有纰漏,请诸君指出。我们为什么要了解此常识呢?因为我们假定此书是符合社会常识的,而且这决定了瑶的去向。如果瑶母亲确切是宏达酒店经理、前刑警姚女士的话,除非姚女士一直保持了自己的刑警身份--即她去陈家作情妇只是为了卧底,否则姚女士最多只算戴罪立功的犯罪嫌疑人(依文中描述,犯罪情节绝不轻微),不可能免刑。在这种情况下,关于瑶“准备去国外”的说法就显得很可疑了,因为如果姚女士被判刑的话,即便免刑,关于她本人的资金极有可能大多与宏达酒店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联(以在下的法律常识,姚女士名下的资金极可能为违法所得),即便不没收也是要冻结的,哪来的钱让瑶去国外呢?当然,姚女士也可能早已转移了大量资产到境外,这些资产足够瑶留学。但问题是宏达酒店被查是在12月19日,而瑶12月24日仍在“准备出国”,依在下的法律常识,这种情况下瑶很可能过不了海关。请诸君注意,在下一直强调以在下的法律常识,实在因为法律是一个极其专业的事情,所以在下所讲的很有可能出错,如果出错,请诸君指出。
我们有必要查看一下瑶失联前后的状态。瑶从2005年12月22日冬至一大早不辞而别,到此书90章结尾2006年2月7日,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依文中明面上所述,瑶自爆后不辞而别并在其母姚女士帮助下准备出国,并再也未联系过林。在12月22日之前,瑶于12月10日生气发飙,与林和好后教训林像个小孩子。并同时提出了乐队平安夜演出的想法,“解散前怎么也得搞一场吧”。12月12日,林想带瑶去见张,瑶推诿未去,并说林的脾气肯定比自己臭。12月19日,文中最后一次时间明确的林瑶见面,仅一句话“跟陈瑶吃罢饭“。当天过程如下:傍晚林回宿舍拿钱包(准备吃晚饭),听到宿舍呆逼们高谈阔论平阳宏达酒店被查--”不光平阳,你们平海的也被查了“。林和瑶吃完饭后,到图书馆上了一会自习后到隔壁电子阅览室看新闻,确切得知宏达酒店被查封的事情。12月19日-21日之间,林瑶最后一面。书中描写相当具有画面感和宿命感,推荐阅读原文这一段。据原文所述,这天瑶在羽绒服夹克外面套了林在6月反季店淘的风衣--这件衣服瑶开始很不喜欢,”脏兮兮、皱巴巴的、被很多人穿过了“。瑶饭间旁敲侧击地问起张生日,林假装不懂。之后瑶兴高采烈地同林扯淡,并再次提起平安夜演出。饭后,瑶准备去洗澡,走了两步回首夸林买的衣服”放放再穿,就挺有气质了”。之后,林朝瑶扔纸团未中,回首间,瑶不见了,纸球也不见了。12月22日,林瑶和大波三人一起约好包饺子,瑶未至。12月24日,原计划的平安夜乐队演出。“大波一早就邀请我和陈瑶给他的学生们助助兴,在陈瑶敲定工作餐规格后,我也只能勉为其难的应允“。我们说瑶失联(或写举报信)前几天行为是很异常的。我们看瑶在12月10日对林发飙后整个人的状态应该是很好的,瑶主动提出平安夜乐队演出,甚至在林瑶最后一面时都在讨论这个事情。而且大波邀请林瑶二人给大波学生助兴(不确定是否此事就是指乐队平安夜演出,因为文中所述大波只邀请了林和瑶。如果此事就是指乐队平安夜演出的话,用“大波一早就邀请乐队”描述更好),瑶主动答应了。12月22日一起包饺子瑶也答应了。关键在于林耀最后一面时瑶的状态非常好--像匹斑马,不仅善意地提醒林关心张的生日,而且兴高采烈的同林谈天说地,实在不像已经自爆的模样,这就是瑶的异常之处。可能有人会说,瑶掩饰得很好,毕竟瑶从03年被强暴开始就一直这么掩饰过来的。在下不能排除这种可能。但是,就像大波所说的,林是一个”心思重、城府深,什么事都埋在心里“的人。但就如林这般”心思重、城府深“的人,在经历沉香湖事件和瑶的不辞而别之后,都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沮丧,而瑶不仅未表现出沮丧,反而兴致很高--善意的提醒林关心张生日、答应冬至日包饺子以及甚至最后一面时都在谈论平安夜的演出,如果这些都是瑶装的话,那瑶就是一个比林档次高很多的”心思更重、城府更深“的人,而且装过头了--完全没必要最后一面还在畅谈平安夜演出。并且采用此种说法可能会完全否认瑶之前展现出来的形象:如果之前那个活泼开朗、善解人意的瑶完全是表演的话,那么真实的瑶是什么样子的呢?那个没有展现出来的瑶是什么样子的呢?所以在下才说,在瑶的不辞而别后,瑶的形象所展现出来的割裂感不比张少。综合来看的话,无论瑶是否亲笔写了举报信,瑶的不辞而别对瑶来说应该是意外的,也就是说瑶完全没预料到要在12月22日突然不辞而别--甚至答应了这天三人一起包饺子。即便瑶有离开林的准备,瑶应该是想至少平安夜演出之后的,这也符合瑶最后一面时仍兴高采烈的谈论平安夜演出的情景,因为瑶真的准备参加平安夜演出的--甚至为此亲自敲定了工作餐规格。
实际上作者在写瑶的事情时是给自己留了巨大的余地的,作者并未明确写明林瑶最后一面的时间。我们站在林的视角,整篇文章都是以林回忆的方式所写的,那如果瑶对林很重要的话,林为什么记不得两人最后一面的时间呢,既然记得为什么不在文中明确标出来呢。所以说作者在这里给自己留下了巨大的解释空间。如果林瑶最后一面的时间就是12月19日晚饭,而瑶答应三人冬至包饺子的时间和应大波邀给大波助助兴并亲自敲定工作餐的时间都在12月19日之前的话,实际上文中所述的瑶最后几天状态是可以简单解释的(所谓”简单解释“,即不通过读者自行补充大量情节甚至大量复杂情节而只依靠常识和简单的逻辑就可合理解释的)。如果林瑶最后一面是在12月19日晚饭,彼时瑶不知道宏达酒店被封(也就不知道自己母亲落网),所以未有自爆的想法。那么这种情况下瑶在19日之前或者19日当天答应冬至包饺子和平安夜为大波学生助助兴就是十分合情合理的事情了--因为那时在她看来未来根本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而当时认为未来一切正常的瑶与林兴高采烈地畅谈平安夜演出就是更正常的事情了。在瑶19日吃完饭后或20日得知宏达酒店被查和自己母亲可能被抓的事情决定自爆,然后在22日因未知原因不辞而别。而中间20日、21日两天即便瑶因自己母亲和自爆的事情有异常,但这两天和林没见过面,林察觉不到也是当然的,所以林最后只有瑶兴高采烈的状态了。这种解释是最简单且合理的,也未破坏瑶的人物形象。但问题在哪呢,问题在于这样就忽略了林的反应。以前文所述,林瑶这对情侣应该是经常一起吃饭的--甚至每顿饭都要一起吃。之前瑶发飙就是因为林”早晚饭各吃各的、午饭能推就推“这样刻意躲着瑶的行为。所以依照正常情况来看,至少12月10日之后,林瑶一起吃饭是正常的,不一起吃饭是异常的。而12月20日、21日两天6顿饭瑶一顿饭没和林吃就更显异常了--尤其22日瑶就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即便林当时察觉不到瑶两天不和自己一起吃饭的异常,那在22日瑶的不辞而别下也应该察觉到其中的异常了,为什么文中未曾提及呢?也就是说,里面的逻辑是这样的:林瑶应该经常一起吃饭(经常到每顿饭差不多都要一起吃的程度),否则瑶之前便不会认为林不和自己吃饭是在躲着自己进而发飙了。既然两人一块吃饭是常态,那12月20日和12月21日两天6顿饭(甚至22日的早饭)瑶都没和林一起吃这种情况是异常的--即便不考虑吃饭,林瑶这种情侣两天不见面也是很异常的。所以即便当时林察觉不到其中的异常,而在瑶不辞而别以及得知瑶举报信后仍然察觉不到异常是说不过去的。既然察觉到了,文中为何没提这两天?这就是这种解释的最大不合理之处。
而如果林瑶最后一次见面是在12月21日晚饭呢?如之前所说,这种情况很符合林瑶这对情侣的相处日常,但瑶如此好的状态就很难解释。我们看到,12月18晚,警方查处宏达酒店,12月19日正式公开通报。到19日傍晚,林的舍友都知道这件事情了,林在和瑶吃完饭后也确定事情的真实性了。所以瑶应该在相近的日期知道宏达酒店的事情了,而其母姚女士正是宏达酒店的经理,瑶应该不会一点不担心其母才对,此为其一。在下有必要再说一下姚女士的情况,从文中看,宏达酒店的所涉嫌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条:涉黑;勾结官员违法经营;组织卖淫;涉毒;拐卖人口。这些罪行还是有组织犯罪,应该绝对算不上轻微。而姚作为酒店经理,没理由对这些罪行毫不知情。而且从姚的消费水平来看,不参与这些事情也是说不过去的。文中所述林舍友的话”酒店经理、负责人啥的也都被逮了起来“,从这里来看,姚极有可能也入狱了。那有没有可能姚是”内应“呢?在下认为极有可能就是,不然警方不会在18日晚突然行动并且一举成功。而紧接着三天后陈三的双规很明显与姚脱不了干系,甚至就是姚供出来的(这里无所谓姚是不是内应)。姚作为陈三的情妇,应该掌握有大量的陈三的犯罪证据,所以她供出陈三后,陈三才能如此高效率的被双规。这是和之后的案件对比而言的,陈二落马却是在半月以后了,而对张的定罪反复折腾了半月,比较之下,陈三的落马是不是干净利落、效率极高。但是姚做了内应,是否就可以免刑甚至免罪(免诉)了呢?在下只能说从现行法律上来说是不可能的--姚的免刑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知道,宏达酒店所涉罪名绝不轻微而姚作为酒店经理极有可能参与了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不可能因立功而免去牢狱之灾的。也就是说,从程序上来讲,只要姚被起诉,姚只能最多算一个主动自首并且立功的犯罪分子,只能酌情减刑,不可能免去牢狱之灾的。那如果姚不被起诉呢?从法律上讲应该不可能。但是不排除专案组暗箱操作的可能。我们首先要明白一点,将宏达酒店如此恶劣影响的犯罪行为公之于众、搬到台面上来,再在众目睽睽下把一个酒店经理从中摘干净,这是一个风险极高的事情。这就像是在粪坑里找出一件干净的食物绝无可能,即使有可能,别人也不信。那么这种情况下姚脱罪的可能只剩两种:姚还握有官斗另一方的犯罪证据,这些证据足以让陈家对头投鼠忌器,冒着风险把姚从粪坑里摘干净;专案组副组长赵和姚有着超乎个人利益的革命友谊,使得赵不顾自己前途、冒着巨大风险授人与柄把姚从粪坑里摘干净--要知道赵的前途是很远大的,如此年纪便能在最高检任专案组副组长这样的实权职位,处理完陈家的事情后应该算是立大功更上一层楼的。所以如果只简单解释的话,姚应该难逃法网。第二件事就是按照举报信的署名日期,举报信于12月19日或20日所写。如果这是真的话,瑶在20日之前就自爆了。而瑶应该知道一旦这件事情曝光后,很多事情就极为不确定了,比如离开林的日期,这就很难解释瑶在21日最后一面时仍在讨论平安夜乐队演出的事了--如之前所言,假若这是掩饰的话未免掩饰过头了。总结一下,如果林瑶最后一面是在12月21日晚饭的话,那举报信和瑶最后一面的状态是有些冲突的、不能很好地解释的。如果举报信是瑶12月19日(或20日)亲笔写的,那瑶在自己母亲可能被抓以及自爆的前提下就不应该在21日时状态这么好,最起码不应该期待平安夜的乐队演出,或许也不会答应和大波林三人一起包饺子。如果瑶21日晚饭兴高采烈的状态是正常的话,那或许瑶不知道自己母亲被抓,并且举报信不是瑶自己写的(或是瑶22日失联后写的)。 实际上,瑶19日在学校写举报信自爆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直到90章末尾,我们仍未看到陈大落马的消息,也就是说,彼时陈大仍是平阳市市长,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在平阳自爆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而且之后陆敏的态度也很异常。依文中描述,陆敏很可能也成为陈大的情妇。但陆敏2006年1月16日林考完研后请林吃饭,期间陆敏并未提及瑶的事情--陆敏一未邀请林和瑶一起吃饭,二未询问瑶去哪了,这是很异常的。此外还有一点,按文中所述,举报信19日或20日写的,先是在公共网站上流传,23日晚才被转载到校内论坛的,24日林得知此事,26日凌晨举报信销声匿迹。也就是说,从19日到26日举报信在公共网站上流传了近一周,陆敏和张都没注意到。而23日转到学校后,贺最起码应该知道吧,但之后张托贺找林的时候,贺好像并未告知张关于瑶的事情。这些都是有些反常的。
关于举报信本身,文中有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举报信中写的“平阳柿长”中的“柿”,文中描述,林看到举报信首先注意到的就是这个错别字,并且盯了很久。这里肯定是作者在这里关于举报信的重要线索,这是很确定无疑的。关键在于在下认为这种纯粹猜字谜的游戏很难从逻辑上解释,也就是这完全看作者后续怎么展开,读者很难分析。另外,在下认为举报信还有一个疑点,那就是举报信只是笼统地说了下瑶从03年上大学开始,到05年12月不辞而别为止受到了陈大的数十次奸污,却没有提及任何细节、时间和地点。唯一提到的一次04年5月6日,更像是时间线的罗列,还加上了”他请我吃麦当劳,我没有接受“这样无关紧要的细节。因为正常关于被强奸的举报信都会详细说明受到奸污的时间、地点和过程(自己有没有反抗,对方有没有成功等),这最起码会让举报信看起来更为可信,也表明自己确实有充分的证据。但瑶的举报信很明显不是这样的,这令人费解。如果瑶已经决定自爆,已经决定向陈家复仇,她不更应该把这些事实说清楚(最起码前两次和最近的一次要说清楚吧)而使自己无懈可击么?所以或许举报信并不是瑶写的,伪造举报信的人只了解瑶的大致状况,并且恰好”监视“了瑶04年5月6日下午的活动。即便瑶写的,可能也不是心甘情愿,就如在下之前所言,既然已决定自爆,肯定做好回忆那些对瑶自己很痛苦的往事的准备了,一定要证据确凿、事实详备才能致陈大于死地。这是令在下非常疑惑的点。
关于瑶的去向,如果准确描述的话,只能说是不辞而别后失联。如之前分析的那样,瑶出国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并且既然瑶已经自爆了,那她应该是陈大强暴妇女的重要证人,如果出国的话,又怎么作证呢?而不作证,她的自爆岂不是毫无意义了?像之前所说的那样,从瑶直到最后还在兴高采烈地谈论平安夜乐队演出来看,瑶的不辞而别应该是个意外。就如林所想的那样,即便瑶准备出国,那也没必要不辞而别;即便不辞而别,那也要回学校收拾好东西再走吧。在下也认为,如果瑶对林有感情的话(据之前分析,这是显然的),即便自爆,如果自己安全的话(比如出国),哪怕报个平安加上自己已经准备彻底与过去决裂的解释也是合理的,为什么不回林的一点消息呢?另外,瑶不辞而别的日期是12月22日,陈三到平阳开会被双规的日期也是12月22日,以作者对时间线的把控能力,这仅仅就是一个巧合么?实际上,在下认为,无论举报信是不是瑶写的,瑶的去向无非三种可能:一、瑶真的准备出国,从22日失联到24日仍在准备。这种情况很难解释既然准备两天都没出国,为什么不回学校收拾下东西呢?也很难解释瑶为什么一条消息也不回林,这和不久之前因林冷落自己而发飙的瑶前后矛盾很大。并且这种情况也要有姚的配合,即姚有足以威胁其他人的证据或者和专案组副组长赵有足够的交情使他们甘冒风险把姚在众目睽睽下摘干净。二、瑶作为重要证人被专案组保护起来了。无论举报信是不是瑶写的,其本身已足够引起专案组和陈家对头的注意。作为重要证人,专案组秘密把瑶保护起来了。这也符合文中”经派出所多处查证和上级反馈“找到瑶的描述。这种情况下,瑶失联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三、与情况二相似,只是过程较为曲折。即瑶的举报信不仅引起专案组的注意,也引起了陈家的注意。所以陈家想要控制瑶,此事可能由恰好当时来平阳开会的陈三负责。但陈三被双规后,瑶作为重要证人被专案组保护起来。剩下解释与情况二同。当然,还有一种更为复杂的可能。那就是姚并未被抓,但也未作内应,仍在陈家人那里。陈家人看到举报信后心生警惕,控制住瑶。出于和姚的交易,陈家人想把瑶送到国外--这样保护了瑶也保护了陈大自己。要知道,直到90章结尾,陈大仍是平阳市市长,应该也算派出所口中的上级反馈。
此篇分析在下与诸君探讨了瑶因林受沉香湖事件巨大打击后刻意躲着自己而生气发飙、”眼圈红红“以及瑶在举报信后不辞而别两件事。其中第一件事说明瑶对林是有感情的,绝非表面夫妻或单纯性伴侣。并结合瑶默认张与自己的相处模式(张应该把瑶当儿媳看的)以及瑶准备参加林一家人的家庭旅游的事实,这种说法应该没问题。我们甚至可以恶意的想,林瑶之间的感情应该不比张晨感情浅,既然晨出国能有张的送别炮,而瑶出国却不回林一条消息(至少报个平安吧)是说不通的。而第二件事的主要疑点包括举报信是否瑶于19日(或20日)所写以及瑶不辞而别后的去向。瑶于19日(或20日)亲书举报信这件事和林瑶最后一面时瑶的状态很矛盾,可能举报信不是瑶写的或者是瑶在22日不辞而别后写的。当然这个矛盾也能由林瑶最后见面是在19日晚饭来简单解释。根据林瑶最后一面时瑶的状态,我们可以断定瑶的不辞而别极大可能是瑶没有预料到的。而瑶最终去向可能有瑶真的出国或者瑶作为重要证人被专案组保护起来两种可能。并且单纯依照法律,姚如果只是内应的话,不足以免刑,更不足以免罪,但也不排除更复杂剧情的可能。在下曾言,作者以林视角为文章视角,就是要让读者感受到林的痛苦、林的屈辱。但实际上,读者只能感受到林的部分痛苦--读者能感受到的痛苦林只会更痛苦,而林的有些痛苦可能读者永远感受不到。比如林失去瑶的痛苦。文中有一个细节,林在沉香湖事件后几天是自我放弃的,完全把考研抛到了脑后。但瑶发飙后对林的劝谏”你不会复习大半年连个研都考不上吧,丢死个人“,使得林重新振作了起来,再次投入到了考研的复习中。而瑶不辞而别失联后,林应该再也没有为考研复习过了。所以瑶对林实际上很重要的,那么失去瑶对林是很痛苦的--林的鼻血”淌“了下来。但是对于绝大部分注意力都在张身上的读者来说,多少人会注意到这个可怜的女孩儿,又有多少人能体会到失去瑶的痛苦呢?

[ 本帖最后由 夜月 于 2023-12-31 10:21(GMT+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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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2:42:51 | 只看该作者
林对母亲有恋母情结是肯定的,但是林对母子关系是很看重的。他不会为了欲望主动去招惹母亲。但是他的欲望又需要发泄。牛是他对具有野兽般欲望的母亲发泄的替身。瑶是他对心目中纯洁高傲母亲的爱恋的替身。沉香湖后,瑶在林心中的地位,超过了张,瑶成了林唯一的精神支柱了,所以瑶自爆后,林彻底垮了,十多天没洗澡,以至于 在强上张的时候,都感觉到自己从身体和灵魂,”是一个多么肮脏的人啊。。“,,也是在反讽,身下的张却还不知道自己其实和儿子一样,都是肮脏的人。母子同体,得以实锤。作者牛逼。
林对瑶,其实并不是入骨的爱,整本书都没有描写他对瑶有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思恋。比炮友更投入一点而已。因为从内心来讲林根本没有放下母亲。这也是导致他一再紧紧追着母亲的出轨之路不回头的根本原因。
反而瑶,对林应该是真爱,哪怕她被陈大强奸了,但是她还是有爱林的权利。尽管有可能变得自卑而敏感。能瞒一天是一天,是瑶的心态。张和CC搞在 一起,对儿子穷追不舍的惊恐,也是这个心态了。
沉香湖,张不需要对瑶说什么,一个女大学生的脑子,加上又是林的女朋友。她对林身上的血迹难道不大吃一惊?然而并没有追问,反而和大波一样故意给母子留出单独沟通的机会,说明林身上的血, 是因张而起,又无法开口向女朋友解释,那不是抓 了张的奸又会是啥?
张的破事,大波和瑶都是知道的。大波有一句:”女人嘛,,,“,,然后又是”谁还没有一堆破事,,,“
瑶自爆,不可能再见林了。人都是要脸的。所以宏达出事那天才是最后一天,瑶是自暴还是被迫自暴,线索不明显。她不可能在网上把陈大如何干她的细节都写出来。光是这个标题,就够陈大喝一壶的了。
[ 本帖最后由 happyoldmonkey 于 2023-12-31 14:37(GMT+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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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2:43:24 | 只看该作者
陈瑶对于张的事情应该是清楚的,至少她的母亲——姚女士,作为宏达酒店管理者并且深度介入陈家事业的白手套应当是对张和陈二、陈晨的关系一清二楚的。
严林与姚的第一次会面就是作为男友被介绍,那次会面相处融洽,与之后几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姚应该是弄清了严林是张的儿子。
姚数次逼迫严林放手陈瑶,让后者出国,表现得都很焦急,不会没做过女儿的思想工作。张与陈家的牵扯和龌龊算是能够说服陈瑶离开严林出国的有力理由了。姚在文中表现出的性格不是会为张遮掩的人,她大概率会向陈瑶透露张的事情。
另外,我认为以张凤兰的性格,她绝不会向陈瑶透露半点当天发生的事——纵观全书都是如此,严林从不质问,张凤兰从不解释。
5号那晚,母子失和事明眼人都能看出的,但是作为“儿媳”的陈瑶什么都没问,也没劝(以张凤兰没告诉他为前提),她大概猜到是什么事情而没法问、也没法劝。
上述内容大多是推论,但我自认为没有什么过分的解读,我的观点总结一下就是“陈瑶清楚张的事,或多或少,或早或晚。”
在这种情况下,她从未表现过任何对张的恶意或是鄙夷,大抵就是因为楼主所言的“同病相怜”。在不能道明真相的情况下,她尽可能的促使严林母子和解或是以一些微小的举动来安慰严林——她确实是个可爱姑娘。
这个故事也因此而近于残忍。
[ 本帖最后由 Cheta 于 2023-12-31 13:23(GMT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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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5 02:44:2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帖由 Cheta 于 2023-12-31 21:22 发表
陈瑶对于张的事情应该是清楚的,至少她的母亲——姚女士,作为宏达酒店管理者并且深度介入陈家事业的白手套应当是对张和陈二、陈晨的关系一清二楚的。
严林与姚的第一次会面就是作为男友被介绍,那次会面相处融洽,与之后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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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5 02:44:5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帖由 happyoldmonkey 于 2023-12-31 14:35 发表
林对母亲有恋母情结是肯定的,但是林对母子关系是很看重的。他不会为了欲望主动去招惹母亲。但是他的欲望又需要发泄。牛是他对具有野兽般欲望的母亲发泄的替身。瑶是他对心目中纯洁高傲母亲的爱恋的替身。沉香湖后,瑶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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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2:45:52 | 只看该作者
你的私信我就在这里一并回复了吧。1,以前和卡聊过,不过我和他聊不来,早就把他删了。2,这书初看确实陷进去,毕竟写法是第一视角,只有线索,答案要自己找,尤其对于没什么阅读能力的读者来说,找答案更是折磨,但时间久了,会发现这书其实也就那么回事。3,对这书我也没啥好说的,写得好的地方是比较真实合理,不瞎写,但是后期人物肯定是崩了的,女主堕落的原因也没写,我看也是作者也不知道咋写,索性就不写,或者他有一个理由,但是这理由不合理,于是读者也就没看到。
说女主后期是婊子是没什么问题的,被捉奸还要说愧对儿子,但自己干的时候又丝毫不反省和悔过。所以是矛盾的。
女主爱儿子是肯定的,写绿母文,谁会写女主不爱儿子,要是不爱,那还怎么绿。
你如果对文字敏感点,会发现全文,不管他写陆,还是陈二,还是cc,其实人物言行都一个样,没啥独特处,都是脸谱化,他应该是山东的,因为山东喜欢说拢共这个词,一般大家喜欢说总共。拢共和总共是一个意思。
我和一个山东朋友聊过,所以我知道山东方言特点。
这书作者只写女主言行,不需要写女主心里,所以在读者眼里,总以为这个人物是活的,实际也不过是一些文字组合成的产物,不要太魔怔。写得好是总归好的,毕竟绿文之间亦有差距。
有的绿文,上来就嗯嗯啊啊,草死我,不行了。寄印这方面是不错的,作者至少没这些低级毛病,写肉的时候不会太过把女主写嗨写崩,但是基本也还是逃避不了人之常情的。
这书的毛病也是有的,刻意的写展示,不写讲述,导致86等不少地方,读者始终不懂那些文字描写的是啥,就写声音啥的,作为作者来说,写的东西读者看不懂,那是自己的问题了。
可以让读者猜,但不是这么猜的。
其实作者自始至终写法没怎么变过,都是喜欢写前中期绿,后期结束绿。17就是一个完整的结束。不过这书算是有两三个阶段,所以cc绿完后,又再次结束,
17他就很明显的让陆退场了,然后儿子把母上了,全文结束了,带着一点余韵,86也是差不多,但是他可能不知道咋写了,或者不想写了,就跑了。写下去,结局肯定也是绿的结束。
女主面对陆的态度和cc的态度是一样的,但是面对陆可以,面对cc显然是崩了,这也是作者没写好的一个地方。
总的来说还是很刺激的,遗憾的就是肉太少,并且肉的不少部分写不清楚,不知道那一段到底是口交还是什么69等行为,这是大煞风景的地方。
我时时还回味一下这书,毕竟写的好的书我通常会反复回味。通常的绿母文入不得我法眼,基本也是和大家一样的原因,就是写的太假,崩,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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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5 02:46:46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怪兄的回复。虽然怪兄提及在下的私信,但好像对在下的关键问题“后续流程的真伪”并未回答。如果怪兄不可回答,在下也感谢怪兄;如果可以回答,请怪兄私信告知在下,莫要在公共场合谈论才好。以在下的习惯,公开讨论他人与自己的私下场合里的谈话总是不礼貌的,不管怪兄有意无意,还望怪兄见谅。
在下对此书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那就是好奇作者后续如何结尾,对此之外的并不关心。不在意张是自愿堕落还是被胁迫,也不太在意张是圣是婊,只在意“作者的原意”。在下更不在意由此书引起的争吵——以在下的态度,也很难魔怔。
怪兄说此书在主要人物外的人物形象有些趋同化和脸谱化,貌似确实有一些。不过不同作者本就擅长不同的地方,在下非常喜欢也是圈子里非常出名的作者曾于某书里塑造了六七个处于恋爱期的女孩形象,各有特点,绝不雷同。就在下看来,此书的优点是非常少见的,甚至可以说只此一家。那就是此书确实运用了一些文学手法:一、此书的叙事手法,顺序倒叙插叙随手拈来,和文章自成一体,时间线也绝不混乱,并可做到前后呼应。二、人物视角。此书将人物视角严格限制在第一视角,不说带入感,单就说90章里恪守第一视角叙事的准则而未导致视角的混乱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三、此书运用景物描写反复渲染一种压抑的氛围,即便肉戏的描写也是如此。这是很重要的一点,此书的肉戏只是为了剧情服务,也在渲染此书压抑的基调,绝不是为了所谓刺激感。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沉香湖事件时,张女上位,在林眼里,张在灯光下如同上了釉般的瓷器,这里的描写非常到位,足以对此展开赏析,这是所谓手枪文里绝无仅有的。
[ 本帖最后由 觉淫者 于 2024-1-1 22:34(GMT+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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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5 02:47:31 | 只看该作者
张这样的女人,女人看了都觉得ex,更何况大部分书友都是男人。一旦代入中了计各种负面情绪就上来了,根本控制不住的,你说这作者厉不厉害?
关键的点是在这本书之前没有任何一本以这种视角这种写法的类似书籍,所以看了之后破防程度超级加倍了。。。
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张这种人,这作为一个人母做的事情简直逆天。。就算拿前段时间爆出的3子女非亲生案女主对比张也是远远不及的,对比张来说这女的不要太正常了,起码是正常出轨,没有张那么多花样。。 凭心而论,林当时应该掐死她的,掐死都不过分。评论人:觉淫者
2023年12月30日首发于第一会所(sis001)
原作作者:气功大师
原作链接:thread-11044389-1-4.html
字数:13702
书接上回,上次在下与诸君分享了在下自认为的关于我们探讨寄印一书所应有的原则--不脱离作者、客观中立、结合现实以及注意作者惯用手法(如时间)。当然这些都是以作者创作此作品并不是单纯地为了恶心读者取乐为前提的。当我们采用这些原则探讨此书时,便可能遇到很多疑点,对这些疑点我们不应采取预设立场强行解释甚至忽略,而应总结所有可疑之处,想到所有可能。这种做法是很科学的:假若事件A有4种可能,事件B有3种可能,那么根据基本概率知识,如果事件A和事件B相互独立,那么事件A和事件B的组合会有12种可能;但是,当我们探讨此书时,事件A和事件B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不相互独立的,那么事件A和事件B的组合可能只有2种甚至1种可能。这就是我们的目的,考虑所有疑点,然后根据疑点之间的联系,去选择一个能解释尽可能多疑点的可能。作者当然能解释所有疑点,因为他是此书中的上帝;但是在作者钦定结局之前,我们也只能选择如此方法去试图接近作者的原意了。当然,受限于在下之愚才,所讲并不一定准确,还望诸兄指出。下面在下便与诸君分享在下认为的12月5日沉香湖抓奸事件之后到林去漠河之前的时间段内所存在的疑点,亦望诸君指教。
从沉香湖事件到林去漠河之间,实际上只发生了一件大事--瑶的失踪,可以说,没有此打击,林便不会独自去漠河,很可能也不会有办公室之夜强奸张的事了。不可避免地,这段时间也包含了林张在沉香湖事件后的母子关系的转变,但这非此篇之重点,会在下篇详细叙说。以下是这段时间内的详细时间线:
12月6日,林瑶张和大波四人一起吃早饭,瑶波二人先后开溜,留下母子二人。瑶临走时在林腿上蹭了蹭,林不晓得瑶知道多少。张接电话,未走,照看林,给林送药。
12月7日至12月10日之间,林从青霞处得知张12月5日来平阳录节目,录了两天,节目下下周六(12月24日平安夜)播。
12月7日至12月11日期间,大波请林吃了两顿饭,未带瑶,未提及12月5日事,只是谈论人生以及扯淡。
12月10日(文中描述一个周六,按上下文及叙事顺序推测为10日),林为张事受打击混日子几天,不想见瑶(早晚饭各吃各的,午饭尽量推),直到瑶10日爆发。林追上瑶哄她,瑶“眼圈连同小半个鼻子红红的”。后两人一起吃饭,瑶问林啥脾气,林反问瑶啥脾气。瑶亦未提及5日事,教训林“咋跟小孩一样”。瑶提及24日乐队演出,希望解散前再来一场。
12月12日,张到学校看林,并要帮林洗血衣。张未让林带瑶,林找瑶,瑶推诿未去,并答10日问,表示林一定脾气比自己臭。张问及瑶并送瑶煎饼,打钱让林买衣服。林未给张血衣。5日事后的第一张光盘寄到,被林损毁。
12月13日,张生日。林犹豫后,未打电话,也未送礼物。
12月13日至19日某天,林在校园里看到晨,晨逃跑,林追上打晨。
12月18日晚,警方行动查抄宏达酒店。
12月19日,这是文中最后一次有明确时间的林瑶见面的日期,之后未明确提及时间。正是这日林在和瑶晚饭后得知宏达酒店之事。
12月19日或20日,瑶举报信署名时间。
12月20日-21日,书中虽未提及这两天林瑶一块吃饭,但也没提及林瑶未一起吃饭。况且在瑶发飙后,两人一块吃饭是常理,不需要提及;但两人不一块吃饭--尤其之后两天瑶失踪,却不符合常理。因此,很有可能林瑶最后一起吃饭是在12月21日晚。
12月21日晚,林瑶最后一面正是晚饭后出食堂时。瑶穿着林送的衣服,夸林送的衣服“放放再穿就有气质多了”。饭间瑶问起张生日,林假装听不懂。瑶兴高采烈地同林扯淡,并谈平安夜演出。
12月22日,此日冬至。瑶一大早出去,未赴与林、波冬至包饺子约。从此时起,瑶失联失踪。正是同日,陈三上午至平阳时被双规。
12月23日,林得知瑶母姚女士,打电话发现已是空号。林与瑶辅导员寻瑶未果,报警。晚九点多,瑶的举报信传入林校论坛。
12月24日,此日是瑶约好的平安夜演出日期,甚至瑶亲自敲定工作餐规格、主动答应”为大波学生助助兴“,林反而只能勉为其难答应。次日亦是5日张到平阳录节目的播出日期。瑶辅导员通知林“瑶准备出国”,并表示瑶母已打过电话。林始知瑶举报信。
12月26日凌晨,瑶举报信在网上销声匿迹。
12月27日中午,大波请林吃饭,期间冷不丁问林再见过瑶没,林以上厕所搪塞过去,波评林“心思重,城府深,啥事都憋着”。
12月28日上午,林买火车票启程到漠河寻光。
以上便是沉香湖事后和办公室事前近一月的时间线整理。诸君莫要怪在下事无巨细地记下来了,这实在是由文章结构所决定的。我们有必要先谈论一下文章的结构。据在下所查,此书计划为120章左右(116章),后续会有几篇外传,其中包括凤兰视角的外传。按照如此说法,此书事实上可分为3部分:作者15年免费放出的1-17章,16年-19年作者接受捐赠所作18-90章以及作者计划要写却没有下文的91-116章。纵观全书,86-90章可能就是全书的高潮部分--包括两个大高潮(沉香湖事件和办公室之夜)和两个小高潮(瑶失踪和张入狱)。在此部分,全书之前所埋线索有部分揭示,主要人物矛盾大爆发,将剧情推向了高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此部分并未揭示所有伏笔,并且埋下了大量新的线索。这部分也暗示了剧情的未来走向:陈家轰然倒坍;张事业不保、锒铛入狱,甚至会落个一无所有的下场。从这个角度来说,86-90章不仅是全书高潮,更可能是全书的过渡部分--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探讨作者的原意,就不得不仔细研究这5章内容,而且不光要注意作者揭示的线索,更应关注作者新埋的伏笔与线索。
关于12月6日-12月28日这段时间,我将所有疑问概括为三个人物(瑶张林)以及两个事件(瑶发飙教训林和瑶的不辞而别及其举报信)。可以说,这两个事件决定了瑶的性格塑造。在之前,瑶于诸君什么印象呢?就在下看来,之前的瑶活泼可爱、开朗乐观,而且知书达理、通晓世务(给林家人送的礼物)。但是在瑶不辞而别并且失联后,瑶的形象以在下看来不免有些割裂(即前面她与林的相处是否全是装的),这种割裂是不亚于沉香湖事件前后张形象的割裂的。当然这种割裂感可能因为作者的欠考虑(如非必要,我们默认排除此种可能),但更多的可能便是作者为后文留下的伏笔。因为按照文章结构,前90章我们只能看到林视角下的冰山一角,而90章后可能就是整座冰山浮出水面的过程。当整座冰山浮现在习惯于冰山一角的我们面前时,这种割裂感倒也是正常的。反过来我们可以利用这种割裂感对作者的思路有一个大致揣测。这就是我们探讨这两个事件的原因。
请诸君首先看第一个事件,12月10日瑶的爆发。据文中所述,沉香湖事件后林整个人是异常颓废的,基本放弃了考研,成天无所事事。出于某种情绪,林甚至连瑶也不想见,故意躲着瑶--早晚饭各吃各的,午饭尽量推,而瑶对此没什么表示。直到12月10日午饭时,瑶生气爆发了。瑶摔了吃饭用具后跑出餐厅,林立及追赶。林追上瑶时瑶”眼圈红红“的。在林将瑶逗笑后,两人一起吃饭,并有”你啥脾气“的互问以及瑶对林”小孩子“的教训。两人的对话很好理解:瑶问林”你啥脾气“,这是在对林沉香湖事件后一直颓废的指责(也可能包含对林冷落自己的指责),可能在瑶眼里,林不应为沉香湖当天的事颓废这么长时间(冷落自己这么长时间),所以才有了对林的”这么大人了,还像个小孩子“的故作老成的教训;而林反问瑶”你什么脾气“是对瑶不理解自己,突然发飙的指责,因为在林的视角,瑶对沉香湖事件有所了解,当然也应该了解自己所受的打击,所以应该安慰自己而不是突然爆发。同时双方心底都有不能说的秘密(对林就是沉香湖事件那天的真相,对瑶可能就是自己受陈大强暴多年的真相),所以都不能回答对方关于自己啥脾气的质问,只能一起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切看起来似乎很正常,但其实不然,矛盾之处就在于除非瑶对沉香湖事件一无所知,否则以瑶的性格不应该发飙--瑶但凡了解一点详情,或许应该理解林。而且还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瑶因何”眼圈红红“?所以,这个事情我们要解释两个问题,那就是瑶因何发飙,又因何”眼圈红红“。实际上我们要弄清楚这两个问题,需要关注另外两个问题,一就是林瑶之间的真实关系,二就是瑶对沉香湖事件的了解程度。
我们先来看林瑶之间的真实关系,即林对瑶以及瑶对林是否有真实的感情,这是理解瑶”眼圈红红“的关键。因为文中所展现的林绝大部分的注意力都在张身上,所以不免会产生林对瑶没有感情的想法;同理,瑶一直隐瞒自己被强暴的实情以及瑶的不辞而别,都会给读者瑶对林也没有感情的印象;也就是说,这俩人可能是表面夫妻,实际是炮友关系。这种说法有无道理呢?只能说瑶或许对林没有感情有一定道理,这可以完美解释她的不辞而别--毕竟没有必要和自己的炮友来一场告别。但如此的话,瑶的发飙和瑶的”眼圈红红“是很没道理的。以瑶的视角看,炮友只需要尽到床上互爽的责任就行了,最多表演下表面夫妻,完全没理由因林躲着自己而发飙,更不会因此事”眼圈红红“。因此,从瑶对林躲着自己的事发飙以及”眼圈红红“来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瑶对林都是有一定感情的。实际上结合现实来看,也不能否认林瑶之间的感情。一是瑶很早就见了林的家长,甚至准备参加林的家庭出游,这种事情即便放到现在,两人之间也只剩双方家长会面然后结婚领证的地步了。二是张对瑶一直以公婆自居,这种态度林瑶张三人并没有反对,也就是说,林瑶就是奔着结婚去的。所以林瑶相互之间是有感情的--这种感情至少可以让双方接受彼此并组成家庭。当然了,我们也可以说之前的瑶都是装的,都是在表演(表演到与林谈婚论嫁的程度),就是为了等待能亲眼看到陈家倒塌,就是为了能亲眼看到大仇得报。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却完全否定了瑶之前的形象,重新塑造了一个新的瑶出来。况且对这样的瑶来说,即便表演到谈婚论嫁不算多此一举,那也很难解释瑶”眼圈红红“的,心思如此重的人会因自己炮友冷落自己而”眼圈红红“么?
再来看瑶对沉香湖事件的了解程度,这是理解瑶发飙的关键。从大的角度讲,无非就是知道与不知道两种可能。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怎么样,瑶都应该知道12月5日下午发生的某些事情使林张母子间有了隔阂。这是理所当然的,以瑶的视角,自己男友中午吃饭时还好好的,大下午出去一趟就联系不上了,晚上再找到时正穿着一身血的衣服独自很闷酒。正常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都会觉察到异常。所以就如文中所说,瑶对沉香湖事件了解程度不知有多少,指的实际上是瑶是否知道12月5日是子抓母奸,是否知道张的主动,是否知道张出轨了晨。考虑到张是否告诉瑶,我们实际上有以下四种情况:第一、张没有告诉瑶任何事,瑶也没有猜到任何事,也就是说,在瑶的视角里,12月5日只是母子间发生了一些摩擦,这使得母子俩有了隔阂。第二、张没有告诉瑶任何事,但瑶自己猜到12月5日是子抓母奸了,可能猜到奸夫是陈家人,但认为张是被迫的。第三、张告诉了瑶一些事,比如自己和晨开房被林抓到了;但却隐瞒了一些细节或者说是事实,比如自己在做爱的过程中很主动、很享受,亦或者张很可能不只是单单肉体出轨了。瑶结合自己的经历以及对张的好感,理所当然的猜测张或许和自己一样是被陈家逼迫的。第四、张告诉了瑶全部的实情,包括但不限于自己和晨开房被抓,自己在与晨做爱过程中很主动(最起码予取予求)以及自己不单肉体出轨。瑶听到后并不震惊,对张的所作所为表示理解。首先,我们排除最不可能的情况,那就是第四种情况。一个是张应该不至于向瑶透露这么多常人无法理解的东西,再一个瑶作为正常人听到这些事情后极大可能不会原谅张,更不用说劝林和张和好了。那有没有可能张对不仅坦白了所有事情,并且给予了相当合理地解释呢(就是张怎么和晨搞一起的解释)?这其实也不大可能。因为从文中来看,瑶实际上是同情张、理解张的,并一直希望林张和好,甚至暗示林给张买生日礼物或者生日问候等。在这种情况下,瑶如果知道全部事情没有理由不去向林解释啊,一旦林明白张的苦衷,母子不就自然和好了么。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张瑶可能知根知底,即张知道瑶被陈家强暴的事情,瑶知道张为陈二父子的玩物,两人相互同情,相互理解。这种可能不是没有,但完全忽略了林这个人。站在张的母亲视角,张能容忍独子的母亲(即她自己)被陈家玩弄,独子的妻子也是捡陈家的破鞋么?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张母亲的角色是立不住的。况且这种解释是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这个基础就是瑶张同处陈家的玩物圈子里大概率是认识的。但实际上陆敏后来很可能也成了陈大的玩物,很明显瑶张是不知情的(最起码瑶不知情)。所以说即便同处玩物圈子,互不知情也有可能。总之,无论如何,第四种情况是极低概率事件,或者说不可能事件。再来看第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实际上可以最简单且合情合理的解释瑶的发飙的,因为在瑶视角,母子二人无非就是发生了些小摩擦,林不痛快意思两天得了,完全没必要躲着自己,所以瑶会生气,会责备林”啥脾气“和”像小孩子“。但在这种情况下瑶的”眼圈红红“是很难解释的。瑶会单单为了林冷落自己而眼圈红红么?还是说瑶出于嫉妒林对张的过度关心且不关心同受伤害的自己而眼圈红红呢?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实际上在瑶的视角是一样的--知道张与陈家人开房被抓,但认为张是被迫的,区别仅在于张是否告知了一些真相而已。在这种情况下,瑶的发飙实际上是有些难以理解的。瑶明知林子抓母奸的事就应该知道这对林的打击多大。这样的话瑶即便不安慰林,也没有理由因林躲着自己而发飙。也就是说,在瑶知晓子抓母奸的前提下,要解释瑶因林故意躲着自己而生气发飙是很复杂的。但是我们只要注意到瑶和林掌控到的信息不同--瑶认为张和自己一样是被迫甚至被强暴的,但林看到了张是自愿的、主动的、予取予求的甚至对晨关心有感情(尤其是张对晨表现出的关心,这对林是不可接受的,这不仅让林觉得晨占有了自己母亲的肉体,更让林觉得晨已经侵占了张能唯一给予且唯有张能给予的感情--母爱。张对晨表现出的亦母亦妻形象可能是沉香湖事件后林不肯原谅张的原因。),那我们也可以合理地解释瑶的发飙。站在瑶的视角,瑶结合自己被强暴的经历,纵然知道张与晨开房被抓的事情,也是认为张是被迫的。这样瑶对林躲着自己的事情发飙或可如下解释:一方面,这确实是对林”啥脾气“的指责。因为在瑶眼中,张是被迫的,作为外人的自己都可同情理解张,林为什么不可以呢?这也是指责林对张的不信任,林只看到事情的表象就接受不了却不去想张可能有不得已的苦衷,这不像小孩子么?另一方面,瑶未尝没有对自己遭遇的自怜自艾。林连自己母亲被强迫尚不接受,又怎么会接受自己呢?这里面未尝不包含了瑶希望林来拯救自己的感情。所以林追上瑶时,瑶”眼圈红红“。简而言之,在第二或第三种情况下,瑶的发飙是由于林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瑶的眼圈红红不仅为自己,也为张。瑶自认为两人是同病相怜的。那么在这四种情况中,排除几乎不可能的第四种情况,真相是前三种哪种呢?在下只能说这三种情况都有可能,但明显第三种可能最高、第二种次之而第一种情况可能最低。如之前所言,第一种可能实际上很难解释瑶为何”眼圈红红“--只能从瑶羡慕甚至嫉妒林对张的关注的角度解读。但为何第三种可能最高呢?文中所述,12月6日早饭瑶离开时有意无意蹭了一下林的腿,林不知道瑶“知道多少”、不知道瑶“如何猜测”、更不知道“母亲怎么和她说的”。这种描述符合第三种情况。而即便这可能是作者撒下的烟幕弹,那在下也更倾向于第二种情况--这种情况对瑶发飙和眼圈红红都做了一个合理不错的解释。
总结一下,我们从为何瑶发飙和眼圈红红为切入点,考虑了三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在下倾向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并且无论哪种情况--即便第一种,我们都应该承认林瑶之间是有感情的,绝非表面夫妻。这并非在下主观臆想,实际上,在下分析瑶为林多天躲着自己一事生气发飙就是为了探讨瑶对林是否有感情的,如诸君所见,假若瑶对林没有感情,那就很难解释瑶发飙以及“眼圈红红”。
接下来我们看另一个事件,就是瑶的不辞而别以及瑶的举报信。这里的疑点实在太多了。基本疑点有林瑶何时见最后一面?瑶是否真的被陈大强暴?瑶的举报信是不是瑶写的?举报信的署名日期是否正确?瑶到底去哪了,是否真的出国了?
在谈论此事之前,在下有必要说下境内与国际上一些法律的不同。在下经常看好莱坞的影视剧,里面经常有如下情节:某小头目掌握着犯罪集团大头目的重要犯罪证据,警方(或法院?)为追捕更重要的大头目,便与此小头目做一些交易,交易内容就是小头目作污点证人,使大头目入狱,换取自己更低的刑期甚至更轻的罪名(甚至可免去牢狱之灾)。在下记得这种做法有个形象的名称--司法交易(wiki上称作认罪协商)。根据在下的法律知识,境内应该绝无此种做法,只有“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的说法。换而言之,在境内,犯人戴罪立功只可酌情减刑,不可自选较低的罪名,更别提免刑了(据在下所查,免予刑事处罚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只包含几种特殊情形,绝不包含罪行严重但戴罪立功的)。当然,在下不是专业法律工作者,如有纰漏,请诸君指出。我们为什么要了解此常识呢?因为我们假定此书是符合社会常识的,而且这决定了瑶的去向。如果瑶母亲确切是宏达酒店经理、前刑警姚女士的话,除非姚女士一直保持了自己的刑警身份--即她去陈家作情妇只是为了卧底,否则姚女士最多只算戴罪立功的犯罪嫌疑人(依文中描述,犯罪情节绝不轻微),不可能免刑。在这种情况下,关于瑶“准备去国外”的说法就显得很可疑了,因为如果姚女士被判刑的话,即便免刑,关于她本人的资金极有可能大多与宏达酒店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联(以在下的法律常识,姚女士名下的资金极可能为违法所得),即便不没收也是要冻结的,哪来的钱让瑶去国外呢?当然,姚女士也可能早已转移了大量资产到境外,这些资产足够瑶留学。但问题是宏达酒店被查是在12月19日,而瑶12月24日仍在“准备出国”,依在下的法律常识,这种情况下瑶很可能过不了海关。请诸君注意,在下一直强调以在下的法律常识,实在因为法律是一个极其专业的事情,所以在下所讲的很有可能出错,如果出错,请诸君指出。
我们有必要查看一下瑶失联前后的状态。瑶从2005年12月22日冬至一大早不辞而别,到此书90章结尾2006年2月7日,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依文中明面上所述,瑶自爆后不辞而别并在其母姚女士帮助下准备出国,并再也未联系过林。在12月22日之前,瑶于12月10日生气发飙,与林和好后教训林像个小孩子。并同时提出了乐队平安夜演出的想法,“解散前怎么也得搞一场吧”。12月12日,林想带瑶去见张,瑶推诿未去,并说林的脾气肯定比自己臭。12月19日,文中最后一次时间明确的林瑶见面,仅一句话“跟陈瑶吃罢饭“。当天过程如下:傍晚林回宿舍拿钱包(准备吃晚饭),听到宿舍呆逼们高谈阔论平阳宏达酒店被查--”不光平阳,你们平海的也被查了“。林和瑶吃完饭后,到图书馆上了一会自习后到隔壁电子阅览室看新闻,确切得知宏达酒店被查封的事情。12月19日-21日之间,林瑶最后一面。书中描写相当具有画面感和宿命感,推荐阅读原文这一段。据原文所述,这天瑶在羽绒服夹克外面套了林在6月反季店淘的风衣--这件衣服瑶开始很不喜欢,”脏兮兮、皱巴巴的、被很多人穿过了“。瑶饭间旁敲侧击地问起张生日,林假装不懂。之后瑶兴高采烈地同林扯淡,并再次提起平安夜演出。饭后,瑶准备去洗澡,走了两步回首夸林买的衣服”放放再穿,就挺有气质了”。之后,林朝瑶扔纸团未中,回首间,瑶不见了,纸球也不见了。12月22日,林瑶和大波三人一起约好包饺子,瑶未至。12月24日,原计划的平安夜乐队演出。“大波一早就邀请我和陈瑶给他的学生们助助兴,在陈瑶敲定工作餐规格后,我也只能勉为其难的应允“。我们说瑶失联(或写举报信)前几天行为是很异常的。我们看瑶在12月10日对林发飙后整个人的状态应该是很好的,瑶主动提出平安夜乐队演出,甚至在林瑶最后一面时都在讨论这个事情。而且大波邀请林瑶二人给大波学生助兴(不确定是否此事就是指乐队平安夜演出,因为文中所述大波只邀请了林和瑶。如果此事就是指乐队平安夜演出的话,用“大波一早就邀请乐队”描述更好),瑶主动答应了。12月22日一起包饺子瑶也答应了。关键在于林耀最后一面时瑶的状态非常好--像匹斑马,不仅善意地提醒林关心张的生日,而且兴高采烈的同林谈天说地,实在不像已经自爆的模样,这就是瑶的异常之处。可能有人会说,瑶掩饰得很好,毕竟瑶从03年被强暴开始就一直这么掩饰过来的。在下不能排除这种可能。但是,就像大波所说的,林是一个”心思重、城府深,什么事都埋在心里“的人。但就如林这般”心思重、城府深“的人,在经历沉香湖事件和瑶的不辞而别之后,都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沮丧,而瑶不仅未表现出沮丧,反而兴致很高--善意的提醒林关心张生日、答应冬至日包饺子以及甚至最后一面时都在谈论平安夜的演出,如果这些都是瑶装的话,那瑶就是一个比林档次高很多的”心思更重、城府更深“的人,而且装过头了--完全没必要最后一面还在畅谈平安夜演出。并且采用此种说法可能会完全否认瑶之前展现出来的形象:如果之前那个活泼开朗、善解人意的瑶完全是表演的话,那么真实的瑶是什么样子的呢?那个没有展现出来的瑶是什么样子的呢?所以在下才说,在瑶的不辞而别后,瑶的形象所展现出来的割裂感不比张少。综合来看的话,无论瑶是否亲笔写了举报信,瑶的不辞而别对瑶来说应该是意外的,也就是说瑶完全没预料到要在12月22日突然不辞而别--甚至答应了这天三人一起包饺子。即便瑶有离开林的准备,瑶应该是想至少平安夜演出之后的,这也符合瑶最后一面时仍兴高采烈的谈论平安夜演出的情景,因为瑶真的准备参加平安夜演出的--甚至为此亲自敲定了工作餐规格。
实际上作者在写瑶的事情时是给自己留了巨大的余地的,作者并未明确写明林瑶最后一面的时间。我们站在林的视角,整篇文章都是以林回忆的方式所写的,那如果瑶对林很重要的话,林为什么记不得两人最后一面的时间呢,既然记得为什么不在文中明确标出来呢。所以说作者在这里给自己留下了巨大的解释空间。如果林瑶最后一面的时间就是12月19日晚饭,而瑶答应三人冬至包饺子的时间和应大波邀给大波助助兴并亲自敲定工作餐的时间都在12月19日之前的话,实际上文中所述的瑶最后几天状态是可以简单解释的(所谓”简单解释“,即不通过读者自行补充大量情节甚至大量复杂情节而只依靠常识和简单的逻辑就可合理解释的)。如果林瑶最后一面是在12月19日晚饭,彼时瑶不知道宏达酒店被封(也就不知道自己母亲落网),所以未有自爆的想法。那么这种情况下瑶在19日之前或者19日当天答应冬至包饺子和平安夜为大波学生助助兴就是十分合情合理的事情了--因为那时在她看来未来根本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而当时认为未来一切正常的瑶与林兴高采烈地畅谈平安夜演出就是更正常的事情了。在瑶19日吃完饭后或20日得知宏达酒店被查和自己母亲可能被抓的事情决定自爆,然后在22日因未知原因不辞而别。而中间20日、21日两天即便瑶因自己母亲和自爆的事情有异常,但这两天和林没见过面,林察觉不到也是当然的,所以林最后只有瑶兴高采烈的状态了。这种解释是最简单且合理的,也未破坏瑶的人物形象。但问题在哪呢,问题在于这样就忽略了林的反应。以前文所述,林瑶这对情侣应该是经常一起吃饭的--甚至每顿饭都要一起吃。之前瑶发飙就是因为林”早晚饭各吃各的、午饭能推就推“这样刻意躲着瑶的行为。所以依照正常情况来看,至少12月10日之后,林瑶一起吃饭是正常的,不一起吃饭是异常的。而12月20日、21日两天6顿饭瑶一顿饭没和林吃就更显异常了--尤其22日瑶就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即便林当时察觉不到瑶两天不和自己一起吃饭的异常,那在22日瑶的不辞而别下也应该察觉到其中的异常了,为什么文中未曾提及呢?也就是说,里面的逻辑是这样的:林瑶应该经常一起吃饭(经常到每顿饭差不多都要一起吃的程度),否则瑶之前便不会认为林不和自己吃饭是在躲着自己进而发飙了。既然两人一块吃饭是常态,那12月20日和12月21日两天6顿饭(甚至22日的早饭)瑶都没和林一起吃这种情况是异常的--即便不考虑吃饭,林瑶这种情侣两天不见面也是很异常的。所以即便当时林察觉不到其中的异常,而在瑶不辞而别以及得知瑶举报信后仍然察觉不到异常是说不过去的。既然察觉到了,文中为何没提这两天?这就是这种解释的最大不合理之处。
而如果林瑶最后一次见面是在12月21日晚饭呢?如之前所说,这种情况很符合林瑶这对情侣的相处日常,但瑶如此好的状态就很难解释。我们看到,12月18晚,警方查处宏达酒店,12月19日正式公开通报。到19日傍晚,林的舍友都知道这件事情了,林在和瑶吃完饭后也确定事情的真实性了。所以瑶应该在相近的日期知道宏达酒店的事情了,而其母姚女士正是宏达酒店的经理,瑶应该不会一点不担心其母才对,此为其一。在下有必要再说一下姚女士的情况,从文中看,宏达酒店的所涉嫌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条:涉黑;勾结官员违法经营;组织卖淫;涉毒;拐卖人口。这些罪行还是有组织犯罪,应该绝对算不上轻微。而姚作为酒店经理,没理由对这些罪行毫不知情。而且从姚的消费水平来看,不参与这些事情也是说不过去的。文中所述林舍友的话”酒店经理、负责人啥的也都被逮了起来“,从这里来看,姚极有可能也入狱了。那有没有可能姚是”内应“呢?在下认为极有可能就是,不然警方不会在18日晚突然行动并且一举成功。而紧接着三天后陈三的双规很明显与姚脱不了干系,甚至就是姚供出来的(这里无所谓姚是不是内应)。姚作为陈三的情妇,应该掌握有大量的陈三的犯罪证据,所以她供出陈三后,陈三才能如此高效率的被双规。这是和之后的案件对比而言的,陈二落马却是在半月以后了,而对张的定罪反复折腾了半月,比较之下,陈三的落马是不是干净利落、效率极高。但是姚做了内应,是否就可以免刑甚至免罪(免诉)了呢?在下只能说从现行法律上来说是不可能的--姚的免刑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知道,宏达酒店所涉罪名绝不轻微而姚作为酒店经理极有可能参与了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不可能因立功而免去牢狱之灾的。也就是说,从程序上来讲,只要姚被起诉,姚只能最多算一个主动自首并且立功的犯罪分子,只能酌情减刑,不可能免去牢狱之灾的。那如果姚不被起诉呢?从法律上讲应该不可能。但是不排除专案组暗箱操作的可能。我们首先要明白一点,将宏达酒店如此恶劣影响的犯罪行为公之于众、搬到台面上来,再在众目睽睽下把一个酒店经理从中摘干净,这是一个风险极高的事情。这就像是在粪坑里找出一件干净的食物绝无可能,即使有可能,别人也不信。那么这种情况下姚脱罪的可能只剩两种:姚还握有官斗另一方的犯罪证据,这些证据足以让陈家对头投鼠忌器,冒着风险把姚从粪坑里摘干净;专案组副组长赵和姚有着超乎个人利益的革命友谊,使得赵不顾自己前途、冒着巨大风险授人与柄把姚从粪坑里摘干净--要知道赵的前途是很远大的,如此年纪便能在最高检任专案组副组长这样的实权职位,处理完陈家的事情后应该算是立大功更上一层楼的。所以如果只简单解释的话,姚应该难逃法网。第二件事就是按照举报信的署名日期,举报信于12月19日或20日所写。如果这是真的话,瑶在20日之前就自爆了。而瑶应该知道一旦这件事情曝光后,很多事情就极为不确定了,比如离开林的日期,这就很难解释瑶在21日最后一面时仍在讨论平安夜乐队演出的事了--如之前所言,假若这是掩饰的话未免掩饰过头了。总结一下,如果林瑶最后一面是在12月21日晚饭的话,那举报信和瑶最后一面的状态是有些冲突的、不能很好地解释的。如果举报信是瑶12月19日(或20日)亲笔写的,那瑶在自己母亲可能被抓以及自爆的前提下就不应该在21日时状态这么好,最起码不应该期待平安夜的乐队演出,或许也不会答应和大波林三人一起包饺子。如果瑶21日晚饭兴高采烈的状态是正常的话,那或许瑶不知道自己母亲被抓,并且举报信不是瑶自己写的(或是瑶22日失联后写的)。 实际上,瑶19日在学校写举报信自爆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直到90章末尾,我们仍未看到陈大落马的消息,也就是说,彼时陈大仍是平阳市市长,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在平阳自爆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而且之后陆敏的态度也很异常。依文中描述,陆敏很可能也成为陈大的情妇。但陆敏2006年1月16日林考完研后请林吃饭,期间陆敏并未提及瑶的事情--陆敏一未邀请林和瑶一起吃饭,二未询问瑶去哪了,这是很异常的。此外还有一点,按文中所述,举报信19日或20日写的,先是在公共网站上流传,23日晚才被转载到校内论坛的,24日林得知此事,26日凌晨举报信销声匿迹。也就是说,从19日到26日举报信在公共网站上流传了近一周,陆敏和张都没注意到。而23日转到学校后,贺最起码应该知道吧,但之后张托贺找林的时候,贺好像并未告知张关于瑶的事情。这些都是有些反常的。
关于举报信本身,文中有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举报信中写的“平阳柿长”中的“柿”,文中描述,林看到举报信首先注意到的就是这个错别字,并且盯了很久。这里肯定是作者在这里关于举报信的重要线索,这是很确定无疑的。关键在于在下认为这种纯粹猜字谜的游戏很难从逻辑上解释,也就是这完全看作者后续怎么展开,读者很难分析。另外,在下认为举报信还有一个疑点,那就是举报信只是笼统地说了下瑶从03年上大学开始,到05年12月不辞而别为止受到了陈大的数十次奸污,却没有提及任何细节、时间和地点。唯一提到的一次04年5月6日,更像是时间线的罗列,还加上了”他请我吃麦当劳,我没有接受“这样无关紧要的细节。因为正常关于被强奸的举报信都会详细说明受到奸污的时间、地点和过程(自己有没有反抗,对方有没有成功等),这最起码会让举报信看起来更为可信,也表明自己确实有充分的证据。但瑶的举报信很明显不是这样的,这令人费解。如果瑶已经决定自爆,已经决定向陈家复仇,她不更应该把这些事实说清楚(最起码前两次和最近的一次要说清楚吧)而使自己无懈可击么?所以或许举报信并不是瑶写的,伪造举报信的人只了解瑶的大致状况,并且恰好”监视“了瑶04年5月6日下午的活动。即便瑶写的,可能也不是心甘情愿,就如在下之前所言,既然已决定自爆,肯定做好回忆那些对瑶自己很痛苦的往事的准备了,一定要证据确凿、事实详备才能致陈大于死地。这是令在下非常疑惑的点。
关于瑶的去向,如果准确描述的话,只能说是不辞而别后失联。如之前分析的那样,瑶出国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并且既然瑶已经自爆了,那她应该是陈大强暴妇女的重要证人,如果出国的话,又怎么作证呢?而不作证,她的自爆岂不是毫无意义了?像之前所说的那样,从瑶直到最后还在兴高采烈地谈论平安夜乐队演出来看,瑶的不辞而别应该是个意外。就如林所想的那样,即便瑶准备出国,那也没必要不辞而别;即便不辞而别,那也要回学校收拾好东西再走吧。在下也认为,如果瑶对林有感情的话(据之前分析,这是显然的),即便自爆,如果自己安全的话(比如出国),哪怕报个平安加上自己已经准备彻底与过去决裂的解释也是合理的,为什么不回林的一点消息呢?另外,瑶不辞而别的日期是12月22日,陈三到平阳开会被双规的日期也是12月22日,以作者对时间线的把控能力,这仅仅就是一个巧合么?实际上,在下认为,无论举报信是不是瑶写的,瑶的去向无非三种可能:一、瑶真的准备出国,从22日失联到24日仍在准备。这种情况很难解释既然准备两天都没出国,为什么不回学校收拾下东西呢?也很难解释瑶为什么一条消息也不回林,这和不久之前因林冷落自己而发飙的瑶前后矛盾很大。并且这种情况也要有姚的配合,即姚有足以威胁其他人的证据或者和专案组副组长赵有足够的交情使他们甘冒风险把姚在众目睽睽下摘干净。二、瑶作为重要证人被专案组保护起来了。无论举报信是不是瑶写的,其本身已足够引起专案组和陈家对头的注意。作为重要证人,专案组秘密把瑶保护起来了。这也符合文中”经派出所多处查证和上级反馈“找到瑶的描述。这种情况下,瑶失联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三、与情况二相似,只是过程较为曲折。即瑶的举报信不仅引起专案组的注意,也引起了陈家的注意。所以陈家想要控制瑶,此事可能由恰好当时来平阳开会的陈三负责。但陈三被双规后,瑶作为重要证人被专案组保护起来。剩下解释与情况二同。当然,还有一种更为复杂的可能。那就是姚并未被抓,但也未作内应,仍在陈家人那里。陈家人看到举报信后心生警惕,控制住瑶。出于和姚的交易,陈家人想把瑶送到国外--这样保护了瑶也保护了陈大自己。要知道,直到90章结尾,陈大仍是平阳市市长,应该也算派出所口中的上级反馈。
此篇分析在下与诸君探讨了瑶因林受沉香湖事件巨大打击后刻意躲着自己而生气发飙、”眼圈红红“以及瑶在举报信后不辞而别两件事。其中第一件事说明瑶对林是有感情的,绝非表面夫妻或单纯性伴侣。并结合瑶默认张与自己的相处模式(张应该把瑶当儿媳看的)以及瑶准备参加林一家人的家庭旅游的事实,这种说法应该没问题。我们甚至可以恶意的想,林瑶之间的感情应该不比张晨感情浅,既然晨出国能有张的送别炮,而瑶出国却不回林一条消息(至少报个平安吧)是说不通的。而第二件事的主要疑点包括举报信是否瑶于19日(或20日)所写以及瑶不辞而别后的去向。瑶于19日(或20日)亲书举报信这件事和林瑶最后一面时瑶的状态很矛盾,可能举报信不是瑶写的或者是瑶在22日不辞而别后写的。当然这个矛盾也能由林瑶最后见面是在19日晚饭来简单解释。根据林瑶最后一面时瑶的状态,我们可以断定瑶的不辞而别极大可能是瑶没有预料到的。而瑶最终去向可能有瑶真的出国或者瑶作为重要证人被专案组保护起来两种可能。并且单纯依照法律,姚如果只是内应的话,不足以免刑,更不足以免罪,但也不排除更复杂剧情的可能。在下曾言,作者以林视角为文章视角,就是要让读者感受到林的痛苦、林的屈辱。但实际上,读者只能感受到林的部分痛苦--读者能感受到的痛苦林只会更痛苦,而林的有些痛苦可能读者永远感受不到。比如林失去瑶的痛苦。文中有一个细节,林在沉香湖事件后几天是自我放弃的,完全把考研抛到了脑后。但瑶发飙后对林的劝谏”你不会复习大半年连个研都考不上吧,丢死个人“,使得林重新振作了起来,再次投入到了考研的复习中。而瑶不辞而别失联后,林应该再也没有为考研复习过了。所以瑶对林实际上很重要的,那么失去瑶对林是很痛苦的--林的鼻血”淌“了下来。但是对于绝大部分注意力都在张身上的读者来说,多少人会注意到这个可怜的女孩儿,又有多少人能体会到失去瑶的痛苦呢?

[ 本帖最后由 夜月 于 2023-12-31 10:21(GMT+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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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5 02:48:25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帖由 Cheta 于 2023-12-31 21:22 发表
陈瑶对于张的事情应该是清楚的,至少她的母亲——姚女士,作为宏达酒店管理者并且深度介入陈家事业的白手套应当是对张和陈二、陈晨的关系一清二楚的。
严林与姚的第一次会面就是作为男友被介绍,那次会面相处融洽,与之后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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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2:48:5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帖由 happyoldmonkey 于 2023-12-31 14:35 发表
林对母亲有恋母情结是肯定的,但是林对母子关系是很看重的。他不会为了欲望主动去招惹母亲。但是他的欲望又需要发泄。牛是他对具有野兽般欲望的母亲发泄的替身。瑶是他对心目中纯洁高傲母亲的爱恋的替身。沉香湖后,瑶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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