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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矩的几个观点】——评《我救了他,他抢了我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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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0:3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评论人:tianyishengshui
2011年5月26日首发于SIS
原文所在区:长篇连载区
原文链接:http://67.220.91.23/bbs/thread-347488-1-3.html

  所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必须要遵守一定的规
矩。这些规矩,总是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如政策、法律、道德、规章、风俗、
礼仪等等。每一种规矩,要想在现实中得以落实,都需要有一定的社会力量作为
后盾,如政策、法律依靠国家权力,道德依靠舆论压力,否则就可能成为一纸空
文。但是,尽管有一定的社会力量作为后盾,这些规矩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时常会
被违反。本文写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分析《我》文中的情节和人物,来更好地反
思规矩与人的关系。
  (一)         明知故犯,原因在于不同的性格和经历
   《我》文中描述的三个主要人物:贺、晨和巩,他们都实施了违反规矩的行为。
比如晨和巩的出轨,违背了法律和道德,而贺囚禁、殴打巩的行为也违背了法律。
但是,他们为什么会违反这些规矩?
  他们是在不知道这些规矩的情况下作犯下无心之失吗?并不是这样,从《我》
文中的具体情节来看,其实他们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背规矩、可能引发什么样
的后果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东窗事发那天,晨对贺承认她曾经跟巩商量过要如
何面对他们的奸情所引发的后果:巩表示最坏的后果无非是被贺发现,而他无非
是" 要头一颗、要命一条" ,晨自己也向贺表示" 你怎么处理,我都没有意见" 、
" 我说过,只能听你的,因为现在我根本没有权力去选择结果".而在巩的日记中,
对整件事情的结局做过很清晰的预测,甚至出现了" 如果他杀了我,那他也要恶
心一生,至少能让那个混蛋失去一样最宝贵的东西。" 的词句。由此可见,巩和
晨对于出轨这件事的后果,都做过最坏的打算。那么贺呢?根据《我》文中的描
述,对于自己拘禁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贺也有着很明确的认识。" 可能又有朋
友问了,你现在拘禁巩不也是犯法了吗?没错,是这样,我不否认我当时的做法
……但是,我心理一直有我自己的原则,不会去触犯极刑的。" 有些人可能会反
驳说,如果晨对于出轨这件事的后果,真的作过最坏的打算,为甚当贺拿出离婚
协议时晨会拒不签字?为什么晨又会放低姿态来恳求贺改变主意?其实,这二者
并不矛盾。做了最坏的打算,并不等于当最坏的结果来临时能够坦然接受。这就
好比,大家都知道" 人固有一死" ,可当死亡真正来临时,又有几人能做到坦然
面对、毫不惊慌失措?
  既然明知道违反规矩会带来最坏的结果,为什么当初他们还是要违反规矩?
我认为,要想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就需要我们依据《我》文描述的具
体情节,具体地分析每个人的性格和生活经历,以及他们所面对的具体情境。
  我很反对另一种做法:对于《我》文描述的具体情节都没有准确地掌握,就
摆出一些大道理来进行说教,什么" 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宽容" 、什么" 以德报怨
" 等等。然后要么依据自己对《我》文那些并不准确的认识,认为某个人物的行
为不合乎那些大道理,就对这个人物口诛笔伐,或者干脆抛开《我》文的情节,
用这些大道理去攻击作者用心险恶。
  其实那些人们耳熟能详大道理,就跟那些规矩一样,几乎人人都知道,但有
的人就是没办法照着做,有的人就是会违反这些大道理。几乎人人都知道不应该
犯罪、犯罪以后要承担非常严重的后果,但是为什么这个世界还是有那么多人犯
罪?如果只是凭借某些大道理的指引或者树立起某些规矩,就能使一些客观存在
的问题迎刃而解的话,这个世界早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更需要的不是耳熟能详的大道理,而是在对事实有全面了
解的基础上提出的能够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就算把大道理说了一火车,这些大
道理如果既不符合具体的情况,又无助于解决具体问题,那也只是一些" 空" 道
理。当年那些被毛太祖戏称为" 钦差大臣" 的教条主义者,个个都是张口主义、
闭口理论,可是一遇到具体的问题,却拿不出有效地解决方法,甚至还经常起反
作用。
  现在,就让我们回归到《我》文的具体情节,从中分析一下人物的经历、性
格对于他们在特定情境下的选择会有哪些影响。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贺、晨与巩,他们违反规矩的行为,虽然会带来很严
重的后果,但是这一行为本身对他们而言,并非没有任何好处。晨与巩的出轨,
对于晨而言,意味着好奇心、虚荣心、对童话般的爱情和和理想生活的憧憬得以
满足以及性福;对于巩而言,意味着给心中的仇富心理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获得一些小恩小惠、肉欲得以满足以及为更大的野心得以实现提供了机会。(对
于这些,我在《留恋的是什么》、《注意小恩惠细节》、《对男人的独占欲》和
《共同的邪恶本性》等文章中有过详细的论述,此不不再展开)。而贺囚禁、殴
打巩的行为,可以让其因为妻子和心腹的背叛而引发的焦虑得以纾解,可以让其
重新获得心理上的平衡。但是,光是有好处,并不意味着人们必然会选择违反规
矩。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如何来评判这些好处对具体个人的意义。而这种评判
又直接与个人的生活经历、性格特征密切相关。
  其次,巩与晨的生活经历和性格特征,对于他们在具体情境下作出的选择会
产生哪些影响呢?关于巩与晨的生活经历和性格特征,我在此前写的对《我》文
的评论文章中有过详细的论述。在这里,我无需再展开论述,只需点到即止。
  晨心理上的" 女王情结" 决定了在她心目中,比起不怎么受她支配贺,甘心
受她支配的巩要更加讨喜。而晨的父亲、丈夫有意识地让晨远离赚钱的困难与苦
楚,又使得晨无法理解也不愿意理解贺的苦衷,也就无法基于对贺的理解而自愿
做出牺牲。从小应付严厉的父亲,使得晨对于欺骗、掩饰驾轻就熟、习以为常,
自认为即使出轨也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而晨父当初对贺的帮助、贺对晨的宠
爱,使得晨有恃无恐,认定即使东窗事发,只要自己放低姿态,然后再搬出父母
来说情,就可以轻易摆平。(更加具体的分析,请看《注意小恩惠细节》、《对
男人的独占欲》、《骗和哄》、《晨父究竟做错了什么?》等文章)这样的生活
经历、这样的性格特征,决定了晨即使明知出轨违背规矩,但还是选择与巩出轨。
  巩因为家庭贫困而辍学的经历,使得他产生了将自己的不幸归咎于社会而放
弃了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心理。在最渴望得到帮助的时候无人伸出援手,这
样的遭遇使得巩在心理上形成了" 债主情结" ,认为那些为富不仁的人没有伸出
援手,就是对他的一种负债,他有权向他们报复,而且为了报复即使付出很大的
代价、即使违背规矩也在所不惜。这样的生活经历、这样的性格特征,决定了巩
即使明知出轨违背规矩,但还是选择要引诱晨与其发生奸情。
  最后,贺的生活经历和性格特征,对于他在具体情境下作出的选择会产生哪
些影响呢?关于这一点,我在此前写的对《我》文的评论文章中涉及不多。这里
需要详细论述一下。
  《我》文的开篇介绍了贺的家庭背景和求学经历:" 我是北京人,从小在北
京长大,我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在国家的重要机关从事第一线的工作,我
受父母的熏陶,与1991年顺利地考上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这在当时已经是很
不容易的事情。" 接着又介绍了贺与晨的恋爱过程" 在大二的时侯,我结识了我
的妻子晨(隐去全名)。她比我小一届,巧的是,也是北京人,她在当时也是校
园里绝大多数男生追捧的对像,被好多的人视为梦中情人。她很漂亮,我第一眼
看到她就认定她一定是我将来的女友。我凭借着自已多方面的优势没废太大力气
就打赢了这场战斗" 、" 但她父母第一次看见我就格外的满意,我的父母自然对
她更无可挑剔了".可以说,贺的求学经历和恋爱经历都非常成功、顺利,这样的
经历一方面激发了他争强好胜、不甘人后的心理,另一方面也使得他缺乏在面临
挫折时还能保持冷静、理智的能力。
  然而,在与晨恋爱的过程中,晨的家庭和他的家庭在经济条件上的巨大差异,
给贺带来了很大的刺激——" 她的父母是做生意的,而且做的很大。论经济条件
我远不如她,当她把我领到那幢四百平米的别墅前,望着那辆加长奔驰的时侯,
我就明白了这一切" 这样的经历,一方面使得贺在面对晨的时候,只要一想到经
济条件上的差距就会感到不自信;另一方面,他争强好胜、不甘人后的心理使得
他更加迫切地希望通过用生意场上的成功来给自己增加信心。
  在岳父的资助下,贺投身商海,走过了创业初期的艰难,贺的生意开始渐入
佳境——" 我在生意场上开始一番风顺。在岳父的鼓励和帮助下很快我将脚步也
跨入了其它行业".生意场上的成功,一方面激发了贺更大的野心,使得他更专注
于自己的事业,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晨的需求;另一方面虽然他面临挫折时
保持理智的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经历的挫折太少,使得他难以在承受挫折
又遭到刺激时,还能保持克制和理智。
  尽管在巩与晨的这场奸情中,贺是最主要的受害者。但是面对晨时,贺对晨
的留恋以及他内心的不自信,使得他在与晨进行谈判的时候很难占得上风。无论
是在东窗事发的那一晚,还是在饭店进行谈判的那一阵,贺都是在承受着妻子和
心腹出轨这一重大挫折的同时,又要面对妻子对其无情的声讨,而贺却无力反击。
这样的遭遇使得贺在心理上出现了巨大的焦虑,而经历的挫折还不多的他还没有
真正具备理智地面对挫折和刺激、排遣焦虑的能力。所以,贺只有选择采取不理
智的手段来纾解自己的焦虑,即使这样做的结果是违背规矩或者让自己遭受更大
的损失。比如东窗事发那天以后,贺指派大焦和建国抓住了巩,并对他进行囚禁
和殴打;在与晨的谈判破裂以后,贺当即提出要把自己辛勤工作所赚取的所有财
产都交给晨。
  (二) 一个违反规矩的行为,可能会引发更多违反规矩的情况
   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着的许多不合理的事实,有些事实甚至是极不合理。然
而,这些事实却又是客观存在的,甚至会长期存在、反复出现,即使有的人不断
地说教一些大道理,也不能让这些不合理的事实立刻消亡。所以,黑格尔才会感
叹" 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会存在" !
  《我》文中也反映了很多不合理的事实,比如巩因为在自己最需要帮助的时
候无人伸出援手,就不择手段地报复贺;晨因为贺忽视了她的一些需求就与巩出
轨;贺因为受不了这份侮辱和伤害就指挥大焦、建国等人囚禁了巩,对其反复进
行殴打。这些行为都违反了规矩,而且这些行为本身又是相互关联的。没有巩与
晨的出轨,巩在贺的心目中还是一个忠诚可靠的职工,贺绝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就
将其囚禁、殴打。
  当贺、巩、晨三个人都恪守规矩的时候,三人都扮演好了自己的角色,贺是
宽厚仗义的老板,晨是温柔贤惠的妻子,巩是忠诚可靠的职工,三个人的关系稳
定而和谐。但是,随着巩与晨出轨这件违反规矩的事情逐步地暴露在贺的眼前,
三个人的关系发生了改变,贺变成了受害者,而巩与晨变成了加害人。然而,依
照现行的法律,对于晨,贺还可以选择与其离婚,但对于巩,无法追究其任何法
律责任,只能从舆论上对这种行为进行谴责。可是,贺的人生经历和他的性格特
征,决定了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为了让自己受到伤害的心理得以平衡,他选
择了违法规矩的方法——指挥大焦、建国等人囚禁并殴打巩。
  贺的行为违法了法律,这一点,贺自己都不否认。有的人据此对贺大加指责,
却只有空泛的法律说教,没有针对贺本人的经历和性格拿出适合他的、可以让其
获得心理平衡的具体方法。于是,说教仍然只是说教,对于解决贺所面临的问题
于事无补。
  " 可能又有朋友问了,你现在拘禁巩不也是犯法了吗?没错,是这样,我不
否认我当时的做法……但是,我心理一直有我自己的原则,不会去触犯极刑的。
" 贺,不光知道法律,甚至还知道如何规避法律。问题是,面对着巩和晨对他的
伤害,光有法律,无法让贺获得心理上的平衡。
  然而,巩却以为贺不敢违背法律,甚至有恃无恐地向贺发出了威胁——" 不
过我出于良心提醒你一句,最好不要那样做。再过三天,如果我的朋友还不能见
到我,那可能过不了多久警察就会找到这里来。到那时,恐怕您贺总就算手眼通
天,也逃脱不了人命案吧。" 于是,当贺提出要报复巩的家人时,巩彻底的抓狂
了。
  而晨也以为贺不会选择离婚,甚至还在谈判的时候故意拿当初其父对贺的帮
助来给贺施加压力——" 我那天见你,本来是想和你好好谈一谈的。可不知为什
么,你的态度狂妄极了,我的情绪自然也受到影响。因为你从来没有过对我那个
态度,所以就说出这句话来,我就是想压一下你,然后我们心平气和的谈。" 于
是,当贺拿出了离婚协议书以后,晨完全无法接受。
  由此可见,巩和晨都没有认识到贺是什么样的人,但他们的逻辑如出一辙:
自己违反规矩,却指望着别人能恪守规矩。真不知道该怎么样评价这样的逻辑:
幼稚、可笑还是无奈?
  而贺对此的应对方式也很简单:晨可以不顾惜七年的夫妻之情而走上出轨的
道路,我也可以选择离婚来彻底终结这段夫妻情缘;巩可以违背道德,背叛自己
的恩人,我也可以不顾法律,惩罚自己的仇人;说白了,贺的这种做法还是 "你
不仁,别怪我不义".有的人或许会问:在上一篇文章《婚姻与恋爱的区别》里,
你不是反对这种" 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的做法吗?在这一篇文章里,你对此的
态度是什么?对此,我的回答是:这种" 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的做法,我依然
是反对的。我认为这种做法可能会激化矛盾、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并不值得提
倡。但是,这种做法并不会因为我的反对而就此消亡,也不会因为某些人说教一
些大道理而就此消亡,它仍然是客观存在的。
  当人们都恪守规矩的时候,大家都可以依据规矩来推断对方会如何对待自己,
违背规矩的可能性相对来说比较低。但是,一旦规矩被打破,恪守规矩还是违背
规矩都成了人们的选项,违背规矩的可能性就大大升高了。所以,从现实的角度
出发,一个违反规矩的行为,很可能会引发更多违反规矩的情况。所以,当自己
违反规矩的时候,应该好好想想:别人恪守规矩或是违反规矩,自己将要如何应
对。否则就会像巩和晨那样,面对一个宁可违反规矩也要让他们受到惩罚的贺,
只剩下抓狂、郁闷和求饶的份。
  (三)规矩的实现要靠实力,而有了实力甚至可以不守规矩
   《我》文中,贺指使大焦、建国等人囚禁了巩并对其反复殴打的行为,违背了
法律。但是,贺却并没有因此而被追究法律责任。正像贺设想的那样,他为自己
的行为,很好地规避了法律。巩原先寄希望于党能够在关键时刻成为他的救命稻
草,带着警察来抓贺。可是,党却因为不齿巩的为人,不仅没有成为巩的救命稻
草,反而把巩的图谋全都告诉了贺。而巩的妻子王,也只是在巩被贺放了以后才
见到了巩。所以,对于自己被囚禁、被殴打的事实,巩连个证人都提供不了。像
这样的情况,公安机关很有可能连立案侦查的手续都没法做,更不用说追究贺的
法律责任了。而且凭着贺的财力与人脉,他完全可以在公安机关收到巩的报案后
就采取措施,让整件事不了了之。
  为什么法律的条文不能真正对贺发生作用?原因就在于贺的实力。其实无论
是怎么强调法律、道德、政策等规矩具有多么高的权威地位,如果没有现实的力
量保证它们在自己作用范围内得以贯彻落实,那么这些规矩也只是具文而已,没
有任何的实际作用。
  规矩的实现要靠实力,而有了实力甚至可以不守规矩。这样的事虽然不合理,
但在历史上、在现实中却比比皆是。古罗马的苏拉、奥古斯都,我国的秦始皇、
唐太宗,他们都曾违背了某些规矩(苏拉和奥古斯都都挑起了罗马内战,而秦始
皇幽禁生母、唐太宗弑兄屠弟),他们又都致力于构建很多规矩。可是没有人能
在他们生前让他们为违背规矩而受到惩罚,也没有人能在他们生前轻易抗拒他们
构建的规矩。这就是实力达到极致的结果:无论别人恪守规矩还是违反规矩,像
苏拉、奥古斯都、秦始皇、唐太宗这样的人,都有足够的实力将这场游戏玩到底,
而且还总能玩得赢。甚至他们不光在生前玩赢了一场场游戏,甚至在死后还能影
响着人们的认识,就连号称是最公正的历史,对他们的评价也是褒贬相当(比如,
苏拉和秦始皇)或是褒大于贬(比如,奥古斯都和唐太宗)。
  《我》文中,巩最大的杯具不在于他变态的心理,而在于他没有违反规矩的
实力,也没有为违反规矩的行为付出最大代价的承受力,却缺乏自知之明,误以
为自己具有这样的实力和承受力,正像他在日记中表述的那样" 我觉得我不会是
一个平凡的人,我会成为一个强者。"
    行文到此,已经接近尾声。最后,我倒是想建议每一个有心违反规矩获取利
益的人,最好先考虑三个问题:
    首先,自己的实力是否足以支持自己违反规矩?
  其次,如果自己违反规矩,那么别人用违反规矩的行为进行报复的可能性有
多大?
  最后,自己有没有为违反规矩的行为付出最大代价的承受力?
  如果上述三个问题都无法得出肯定的回答,那么还是放弃非分之想、恪守规
矩更好。平平淡淡、安安稳稳地生活,又何尝不是一种更加长远、更加真实的幸
福?
[ 本帖最后由 tianyishengshui 于 2011-8-7 02: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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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0:54:35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楼主的评论,自己对本故事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在评论的主体内容上还缺少一些层次感,评论的要旨就是要说明你为什么会评论,有什么值得大家阅读的,原文作者的用意是什么,我想这样不仅你看明白了,我们也看明白了。不过楼主能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我想也是我要学习的,而且能以口气看完也是非常不容易的,看文要斟酌,还要辨析,所以对楼主的精神还是非常的钦佩的。
      对于h文章的成功的要素,我认为主要是由三方面原因其主要作用:
1. 历史背景的描述与再现:
  h文章也是文章的一种,而一篇文章要是想要获得长久的生命力,我个人认为主要是要有历史背景的真实再现,是文章中的人物能够自然地表现出自己应有的状态,这个状态要包括主人公的心理,生理,社会政治等至少三方面的内容,从而使读者有很深的带入感,而不是为了满足h需要出现太多的超能力现象,使整体的效果失真,变成臆想。
  而当真是的历史背景被再现出来的时候,如果作者能加入自己对于时代的感悟并以此吸引读者,则能极大的提升文章的可读性和感受性,在这方面比较突出的例子就是《金瓶梅》这部不朽的名著,这本书详细的描写了明朝中期的社会现象,是读者仿佛身临其境,而且西门庆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苦难也在缠着他,而这部书里的其他主角比如陈经济,最后的结局让人叹息,这些人物的悲剧结局也使人感到人生的无常,加上最后的金兵入侵,国破家亡,从而使文章变得不再单纯,使人一读再读,反复的思索。
  这样虽然一般单纯的h文章,不需要这样的内涵,但是稍微加入一些历史背景,则能是文章的立体感的到极大的加强,比如把时空设定在一个比较著名的历史事件上,让文章里的主角干他能干的事,说他该说的话,可以让读者自己浮想联翩,这样或许是一种办法。
2.人物心理的真实性:
  很多h文章男性只是有一根管子的生物,女性只是有一个孔的生物,双方表现的都很像是单细胞生物,其实我认为,人物的心理活动应该更加细化,同时,人物与文章中的其他团体的接触时,不同的人应该有不同的反应,随着主角的变化,其他人物对于主角的反应应该也不断的变化。同时加强人物灵魂的多层次展开,使主角的性格产生很多不同的表现方式,行为出现混搭,而不是一根筋或是高大全,这样主角能够更加的吸引人。
3.人物行为的表现手法:
  这点我能说得不多,主要认为是要与人物心理变化产生互动,同时一直觉得白描这种表现方式很适合h文章,毕竟,很多读者都要求效果要快,但是如何做好,没有经验,这需要高人。嗯,我很惭愧。

现在h文章发展不好,我认为主要是,还是缺乏适当的环境,其实当时明代的h文学能有大发展,主要还是因为明代的市民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现在在的社会环境还是不是很适合的,主要是h文没有受到充分的经济刺激和社会尊重,想当年唐伯虎都能画大量的春宫图来发财同时受到大家的尊重,这是何等和谐的世界啊,现在的情况比较困难,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请,唉。
其实我觉得楼主还能够在进行评论的修改,因为毕竟写完后还会有些新的想法告诉大家,所以也建议楼主能够把你的意犹未尽的想法再扩展一下,把你对本文的激情点找出来,通过这一个点引申你的想法和看法。还可以对原文有些你觉得可以改动的地方提出你的想法,这样也是你的一种评论。
     不知是否得当,见谅!希望楼主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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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0:53:41 | 只看该作者
这篇大作拜读了很久,中间有好几次停下。心理描写的很细致,让人感动入戏。没有结局是最好的结局。因为每个人观点都会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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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公子木然版主好像在我的另外一篇文章中劝我:不要连楼回复。遵从斑竹的要求,对于20楼和25楼两位朋友的提问,我在这一楼里一并回复。
    对20楼的朋友的回复
    您提到“看兄的观点,似乎晨的心理是阴暗的,而作者前面的描述则说晨是善良的,我想善良和阴暗应该是矛盾的吧,大而化之,女人,或者说人,人性本善还是本恶?”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1、人性本善还是本恶?——这种形而上的问题,我觉得并非自己所能把握的。我其实很反对那种明明没有能力把握这些大问题,却硬要故作高深、自以为掌握了真理可以指导世人的做法。其实,那样的人无非是把一些书本上的大道理再贩卖一遍而已,跟现实几乎完全脱节,也就没有多少对现实问题的指导意义。
   2、我想善良和阴暗应该是矛盾的吧——对此,我倒是有不同的看法。善良和阴暗,其实并不矛盾,二者完全可以在一个特定的人身上共存。一个人表现的善良或者阴暗,很大程度上是由其所处的不同情境所决定的。一个罪行累累的恶棍,也可以同时是一个侍母至孝的孝子,典型例子就是民国时期山东巨匪刘黑七。一个平时文质彬彬的大学生,却有可能变成一个虐待犯人的恶警,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心理学发展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所以,用不着觉得一个人善良了,他就不会阴暗;也用不着想着一个人阴暗了,他就不会善良。人其实是非常复杂的。
    3、看兄的观点,似乎晨的心理是阴暗的,而作者前面的描述则说晨是善良的——我认为评价一个人物,哪怕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应该是全面地看,而不是看作者的某一些描述。我很反对的一种做法就是对文章中所描述的情节,没有一个全面而细致地掌握,只抓住了其中的一部分,就对一个人物下定论。这本身就是有以偏概全之嫌,很难对人物得出正确的结论。
   其实,《我》文这个故事就像是对这种做法的一个反讽。贺,只是看到了巩吃苦耐劳、踏实可靠的一面,就把巩引为心腹,结果恰恰是这个外表老实内心阴暗的巩“几乎毁掉了他的整个世界”。在巩的真面目没有暴露之前,作者也对巩给予了一定的赞美,也设计了诸如面对无赖纠缠贺时挺身护主、面对家人不理解贺时帮助解围等情节,来展示他的优良品质。可是,凭这些描述就能认定巩是善良的,而且还会一直善良下去吗?如果您也觉得不能这么来理解巩?那么,为什么不能以此类推,来进一步挖掘一下晨呢?
   作者,可能出于各种目的,对一个人物不吝赞美之词,或者为他安排一些故事情节,显示出这个人物的一些好的品质。但是,这就真的是一个人物的全部形象吗?恐怕我们还要在全面而细致地了解了整个故事情节以后,再来做分析吧?
   对25楼朋友的回复:
   您提到“征服男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一直得不到,但却让他始终觉得有得到的希望,而征服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一直满足,同时给她遐想的空间。”,其实,只能说按照《我》文的情节设定,对于征服巩这样的男人和晨这样的女人而言,这是最好的方法。当然,这样的方法,或许应用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身上,也会收到不错的效果。但是,每个人都是不同的,现实中不可能有一个跟《我》文中完全一样的巩,也不可能有一个跟《我》文中完全一样的晨。所以,我的看法是对于您总结出来的这些方法,可以应用到现实生活,但不能机械地照搬。在应用之前,最好先能对所要征服的目标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并且根据情况的变化,逐步地调整具体的做法。这样或许能够收到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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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得很早的时候看过,前几天又翻出来重温了一遍。语言色画的确实够黑暗,不得不让人记忆犹新。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读到《我》文的时候,我就能想到同种手法的一遍《我的老婆是三陪女》,记得以前在医院的一份杂志上看到过,在色中色找了好久,也没找到。二者不同的是主人公的际遇不同,《我》文中的主角是有报复能力的,本来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就可以左右一切对自己有危险或者有过错的东西。而《我的老婆是三陪女》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出租车司机,为了生计,不得不忍受着老婆去坐台。女主角的底线是--不让老公以外的男人进入自己的身体。结果在金钱的诱惑和身体的敏感中堕落了,而且堕落在了自己老公的出租车上,做老公的为了挣点车钱,只能看着自己的老婆在车后坐上任人凌辱却不敢言。两篇同是心理文,前者黑暗落寞,让人生恨。后者却让人刺激异常回味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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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看过,一看就知道是小说了。主角看上去非常冷静,冷静到好像不是他老婆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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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救了他,他抢了我老婆》中的贺的遭遇令人唏嘘不已。很多人对晨选择巩这个角色来出轨感到不可思议,心中纠结万分,小弟就是其中的一员,而天一兄弟从晨小时候的成长环境和晨父的教育方式入手,层层剥茧,分析出其具有强烈控制欲,既女王情结,让小弟受益匪浅。
  征服男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一直得不到,但却让他始终觉得有得到的希望,而征服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一直满足,同时给她遐想的空间。我想这段话也可以大概的解释《我救了他,他抢了我老婆》晨出轨的原因和晨控制巩的手段,也就是天一兄在大作《哄与骗》,《对男人的独占欲》以及《为什么是巩》所精彩阐述的内容。不知可取否,还望各位大大不啬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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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0:49:14 | 只看该作者
您描述的这个故事,情节同《我》文非常类似,很有可能您看的就是《我》文。至于您的困惑,其实那也只是社会发展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有人发达了,选择为富不仁;也有人发达了,选择兼济天下。有人发达了,选择以身试法;也有人发达了,选择约束自身。这样的事,在古代、在现代,其实都在不断重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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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0:48:2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看过一本一样书名的书,不知道是不是一本书(这本书的链接打不开了)。我看那本书说的是,男主人公a(记不住名字了,下同)是一个公司的老总,一个偶然机会下帮了一个给a公司送东西并打碎了东西的搬运工。这个搬运工c,为了感谢a(其实是想报复有钱人),而请求a给自己一个机会,想去a的公司上班。a给了c机会,让他在自己身边帮忙。c在偶然机会下,解除到了a的老婆b。b好像家里很有钱,但是精神空虚,老是想让a陪她,并出去到处旅游。a没有时间,这就给了c机会,他伺机接近b。先是认b做了姐姐,然后找机会xxoo了b,给a带了绿帽子。c的老家好像是西北的,家里还有老婆,而且老婆后来发现了c的奸情,来到了c上班的城市,找到了b。这时c好像是使了一个计策,骗了b。在c假装要和老婆回家时,b又给c打了电话,使c没有走成。最后a发现了事情,并找到了c的把柄(好像是一本日记吧),并囚禁了c,还打了c。并且准备和b离婚,这时c又伙同他人,好像是绑架了b,最后a又救了b,使b认清了c的真实面目,最后好像是没有离婚吧,b好像是出国学习去了,给了a一年的时间考虑这件事该怎样处理吧。
这本书看完后让我很是为a不值,他老婆就像是一个孩子,一点不成熟,一点也不懂事。既然b能做出这样的事,她就应该为自己做的事买单。以我的脾气我是一定不会要b了,因为b不仅身体出了轨,连思想其实也出轨了,不能要了,绝对得离婚。
通过这个故事也是我想到了这个社会,现在城市里就有好些夫妻两人谁也不干涉谁的私生活,俩人可以各自找自己的情人,一点也不讲贞操,贞洁观念。男人包二奶,女人找二爷,打破了我们上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难道社会的发展,就标志着伦理的沦陷,道德的丧失?
好像有点跑题了,但是看这样的书确实让人心里不痛快,心里的话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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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5 00:47:32 | 只看该作者
《我》为什么这么让人震撼,我认为就是真实,就像原作者说的,这故事原本发生在他几个朋友身上的。而且作者有点像福尔摩斯办案一样,带领读者去发现真相。
楼主在帖子说了一句以德报德。我真觉得这句话是在愚弄人,看孔子怎么说的。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我觉得在中国这个没办法惩处出轨的双发情况下(据我所知《法国刑法典》《美国联邦刑法典》《西班牙刑法》都有通奸罪,而台湾,韩国更是保留着)贺的做法算以直报怨,没什么不正当的。
楼主分析规矩这点我十分赞同。巩就是个傻逼,去招惹自己没办法对付的人,这种傻逼怎么还没被自然选择淘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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