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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爱不到要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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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14:4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评《爱不到要偷》】
原文作者:碎蓝
原文链接:http://64.120.179.165/forum/thread-3007068-1-3.html
评论:柠子
2010年5月5日首发于SIS
  看了2天,终于看完了。
  心情有点沉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同样是写一个青楼女子的故事,如果作
者是以一个淫秽、色情的态度去写,故事自然集中于男女之间欢爱的部份。相反,
如果作者是以一个同情、尊重的态度去写,故事便会集中于描写青楼女子被迫卖
身,身不由己的可怜、无奈……但似乎作者两种心态都夹杂了进去,救赎本就是
一个沉重的话题,现在心情不曾似在评论一篇色文,但确实是!有了爱情那便不
是强奸,此文淫而不色,好文!强烈推荐!(事实是这篇文章看官确不多)
  我不知道楼主是否有故事的原型,但我真的感觉作者把主人公的性格刻画的
很棒,让始终都有一种感觉是在看某个人的回忆录一样,很真实!不得不得说作
者文学功底很不错,有这么好的功底,实在是广大色友的幸运!
  故事的0。1这两段,说实话我一直不认为色文可以有写这么好的,就如一
篇爱情小说一样,(自己个人认为真正有文采,有才华的人是不会写色文的)
  言归正传
  我就不对文章的内容和细节做评价了,突然感觉自己没有资格,或已经是作
者的粉丝,哪有毛病可挑!
  引用作者原文结尾(本来故事应该在那里结束才算高明,但我还是不舍得那
只妖精,所以才会安排她再度出场,由她来为这个故事划上句点。我希望,这不
会是一种画蛇添足。但对这一点,我本人因为个人偏好已经完全无法判断了,所
以想请有心看完的朋友能够给我一个第三方的意见。)
  说到救赎,妖精的出现很好啊,站在一篇好文章的角度,我认为!作者,应
该不要在出现性爱戏的部分,就可以了!对男主人公,对青青,都是很好的救赎!
作者已经在很用心,并且很成功的塑造了文章中每个人物,每一段的性爱戏,前
期人物的心理刻画很到位,让我感觉完全就是在享受!文章中的大多数人物,我
个人感觉他们都是在用自己的身体,去伤害喜欢或不喜欢的人!当今社会中比较
典型的一部分人群,既然是救赎,结尾的时候!应该给爱一个完全的升华!和青
青的结束的时候完全没有必要去开房,在去描写性爱的细节!这就是我的观点!
  附一些作者的精彩词句
  今晚有好多人对我说,你很幸福。
  其实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
  现在的社会不再是奴隶社会了,但绝大部分人依然是奴隶。
  金钱的奴隶。
  有人告诉我,金钱还有许多东西是买不到的,比如生命,比如时间,比如感
情。
  但更多时候,为了金钱,我们却失去了生命,失去了时间,失去了感情。
  啊,真是的,事到如今,我还扮什么清高?我根本就是金钱最忠实的奴隶兽,
我甚至连最卑微的妓女都不如。
  妓女只不过是出卖自己的身体,而我,我连感情都可以出卖!
  自评:见过太多这样的故事,男孩很优秀却家境贫困,现实的女孩选择了金
钱放弃了爱情
  在那一刹那,我问自己,我们之间究竟有没有爱?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无爱
的做爱所得的快感并不比有爱的做爱少,既然如此,人们为什么要恋爱?
  这种事之所以叫作做爱,不是因为做了就会爱,而是因为爱了就会做。
  做爱是因为性欲,恋爱是因为情欲。
  性欲令你想和许多人做爱,情欲令你只想和你爱的人做爱。
  在那个夜晚,我们用性欲取代了情欲,用做爱代替恋爱。
  自评:唉……无言
  一杯有杂质的水,摆得久了就会在杯底积聚起一层沉淀物。所谓记忆,就是
这种东西。
  水一次次地注满杯,而记忆一次次地沉淀下来,除此之外的琐事便好像沉淀
过后的清水一般被我们所遗弃。
  又或者,人脑本是个容量无限大的水池,记忆沉淀了,清水却没有倒掉,不
过人们只看见池底的积淀,却无视那透明的池水罢。
  ……
  作者有许多即性短语很不错,很有深意!强烈推荐大家去看看!
  最后,如果真的有故事原型,我想对男主人公说一句,不是别人总在伤害你,
是你在小心而已,好好的对待小雪!祝福你和小雪!
[ 本帖最后由 土郎五五五 于 2010-5-5 21: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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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6-4 14:49:30 | 只看该作者
自评不错,可惜引用了太多原文。
青楼女子,如文中所说,是最渴望救赎的人。
但其对自身的自卑,又使得多疑等种种毛病在她们身上出现。
曾记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曾记李香君血溅桃花扇。
那更多的是一种生活的无奈。更多的时候,青楼女子尽力蜷缩于自己所占的光阴的一角,独自舔舐着伤口。
在评完分后,我看了原文。
楼主,我不得不批评你,你的自评中很多部分是抄袭原文。引用:原帖由 碎蓝 于 2010-5-1 17:46 发表
/ 6. 追忆
  
  一杯有杂质的水,摆得久了就会在杯底积聚起一层沉淀物。所谓记忆,就是这种东西

  水一次次地注满杯,而记忆一次次地沉淀下来,除此之外的琐事便好像沉淀过后的清
水一般被我们所遗弃。
  又或者,人脑本是个容量无限大的水池,记忆沉淀了,清水却没有倒掉,不过人们只
看见池底的积淀,却无视那透明的池水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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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6-4 14:50:2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发评的速率很快,而且篇篇精彩,让人佩服,令吾辈汗颜。看了楼主的评文,原文肯定是一篇相当精彩且带有哲理性的文章了,真是感谢楼主的推荐,让我不至于错过一篇好文。
碎蓝大大的话语很经典,我们现在早已是奴隶了,房奴、车奴,生活的奴隶,金钱的奴隶,权力的奴隶。不是我们想成为奴隶,而是我们不得不成为奴隶,尤其是在现今的这个社会。为了金钱,我们可以抛弃尊严,无视自我,这不得不是我们这些现代人的悲哀。其实很怀念工业革命前的时代,那时的人们生活压力相对较小,有充裕的时间去维系亲情,去思考人生。想想那些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大多数是生活在那个时代,而现在? 真是无语了。
红心送上楼主,望有更多好文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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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6-4 14:51:21 | 只看该作者
言语很经典,说的很有道理。
矛盾的心情以及同情的心态。匆匆看完了原文,觉得很是不错,清新淡雅不紧绷,哇咔咔。
原作者写这个文章是动情了的。
让我想起了离人的歌词。
离人放逐到边界
仿佛走入第五个季节
昼夜乱了和谐
潮泛任性涨退
字典里没春天
好文章,值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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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14:51:56 | 只看该作者
当我们拥有写满无聊的时间,当我们拥有烙上卑微的生命,当我们拥有无处寄托
的情感时,那么金钱也许是一个不错的追求,更或者能用金钱来改变我们现实的
生存状态,甚至是某些可怜的所谓尊严!
没有人是天生的悲观主义者,但太多的凭一己之力而无法排谴和改变的无奈,让
太多的个体挣扎在悲观的边缘,也许真的要有“妖精”出现,才能把我们从凡尘
中救赎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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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14:52:50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看完楼主的评论,我感到很莫名。我没能理解这篇文章到底讲述的是怎样的一个故事,也没能明白楼主想表达的是一个怎样的观点。我看到的只是楼主的一片叫好之声,以及原文的一些精彩片段。这应该是楼主大量引用原文照成的影响,巧妙的引用原文,让精彩的镜头为自己的评论增色才是正理。大量引用原文,只会让原文的光芒遮掩住自己的论点。
  还有楼主的这篇评论给我的感觉,像是在和作者进行交流,比较像是作品的回复,不像是评论。可能看过原作品的人能找到共鸣,但对于没有接触过的读者,却没什么说服力。
  以上是我的一点个人感受,希望楼主不要见怪。我自己的评论也经常会反同样的错误,因此对此感触颇深。以上一番话我与君共勉,希望以后能继续看到楼主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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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14:53:30 | 只看该作者
首先多谢楼主的推荐,不过在下要指出如下两点:
一、妖精的名字是双双,不是青青。
二、楼主这句话“自己个人认为真正有文采,有才华的人是不会写色文的”,令在下很无语,也令一众有才华的色文写手如泥人、迷男、默默猴等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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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14:54:2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碎蓝兄弟,其实你对评论者的原意有些误解了!
从柠子的行文逻辑来看,他的本意应该是他原先以为“真正有文采,有才华的人
是不会写色文的”,但在看了你的作品后,他改变了这一曾经的看法,他的前后
文说得很清楚啊——“此文淫而不色,好文!强烈推荐!”、“不得不得说作者
文学功底很不错,有这么好的功底,实在是广大色友的幸运!”,等等,而他的
那两句话,实际上是一种反衬的手法!
其实,作者、读者、评论者之间增强良性互动,只要不是人身攻击和恶意作践,
那么一切关于内容的探讨、观点的交流和写作技法的评点,对于色文的繁荣或多
或少都是有些益处的哦!
以上仅是个人理解,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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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14:55:18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各位的朋友跟帖,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首先在我看过的不是很多的色文中,我真的没有看到过,这样有感情有深意
的文章,所以我用了一句可能让原文作者心里不太舒服的话,“自己个人认为真正
有文采,有才华的人是不会写色文的”,我想各位也经常看色文吧,我想和我们论
坛色文区大多数简单粗暴的直接性爱贴比这篇色文绝对是与众不同的!绝对值得我
们去深深的看一次!在此对原文作者表示歉意!
     我还想说的土郎五五五你好,我对您意见一定接受,说真的在看完这篇文章后
同时看见文章的看官并不多,我想一篇这么优秀的色文,被埋没真的挺可惜的。我
自己文笔有限,翻来思去,也无法用更好的语言来形容,于是引用了原文个人认为
比较经典的语句我想我既然来推荐这篇文章来品论让更多人去欣赏这篇文章,经典
的语句或更能体现原文的精彩!但绝不是为了凑字数!不过我一定接受您的建议!
    就如blackfish2001 所说:原作者写这个文章是动情了的! 好文章不应该埋
没!值得去看!
    对于我这次不足的品论,看了大家的回复很惭愧,再接再厉与黑山老妖兄共勉,
并多多指教!
[ 本帖最后由 柠子 于 2010-5-6 0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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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14:56:13 | 只看该作者
嗯,改了就好。
没有说你不可以引用原文。
但是凡事都要有度。
譬如这篇文章,引用部分太多,结合你自己的思考,变成了一篇推荐性质的文章。
重点是你发表时用的分块是“评论”,自然文字间要以评居多。
而且,引用的部分用“自评”有些不当。
我看你发文较积极,对这篇文章的热情也比较足,不是凑字数,这才给你补了分。
楼上的黑山兄只是发表他的个人观点而已,不要觉得惭愧!
作者对你的评论有些非议这也只是你的笔下失误,希望这不要打消你的热情与积极性。
大家都是来娱乐的,有点想法可以互相交流!
[ 本帖最后由 土郎五五五 于 2010-5-6 00:37 编辑 ]呵呵 回复楼主:
最初知道那段【才华的人不写色文】的话其实挺生气的,同时也很奇怪,既然如此看不上作者,为啥还要推荐文章那?其实这里也有我没有认真读你的评论的关系,
后来和几个朋友谈起这篇文章,都说你的文章尽管逻辑稍差,很可能是表达的不够清晰,或者无意中没有将自己真正的意图表达出来,并非有意要攻击作者,回过头来再看看文章,确实很有可能,
对于和作者的交流问题,有时候很难,记得不久前有位网友在某作者帖子下留言:【写的太深奥,看不懂,是不是因为脑残?】由此,作者十分生气,险些封笔退出,也就是说,不管是回复还是评论,都要注意用词,注意尤歧义的词句,尽量让自己的意思完整无误 的表达出来,千万别一番好意,适得其反,
对于文章本身的问题,我就不多说了,土郎版主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以后注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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