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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nm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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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是个什么样的人? 评《我救了他,他抢了我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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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20:39:27 | 只看该作者
但莱曼笔下的贺,性格却是优柔寡断,处事被动。不但被晨,也被巩牵着鼻子走——我觉得既然要依据《我》文看待一个人的性格,就不能只看到他的一些不给力的表现,进而论断一个人的性格是否优柔寡断,还应该看一下他那些狠的表现、那些决绝的表现,这样得出的看法才是全面的,才能对他有时候表现得不给力得出一个正确的解释。
     楼主,是否忽视了贺在对付巩的时候那些狠的表现,比如关押、殴打、甚至最后直接把巩破相,其中很多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但是贺自己还是拿捏好了一个分寸,让巩在被关押、被殴打的过程中几乎找不到什么证据能够证实是贺所为,甚至巩安排他的那两个老乡——党和王,指望他们去公安机关举报贺,结果这两个人反而向贺告发了巩。面对自己被关押、被殴打、被破相的结果,巩即使亲自去报案,也很可能会因为没有证据、案件的情节又不是特别严重而让公安机关无法对贺立案侦查。这样,巩其实陷入了与贺面对妻子出轨时相同的尴尬——有苦说不出。而巩又没有胆量跟贺直接拼命,所以只能用打伤党来泄愤。但是,打伤了党反而让他自己陷入了触犯法律的境地,会被公安机关所侦查、抓捕。
    楼主,是否忽视了贺在对晨时也有决绝的一面:下定决心要离婚,甚至可以完全放弃自己的财产。当贺下定决心以后,晨反而慌了手脚,先前还总是在言语上不住地声讨贺,结果反而变成了不断地讨好贺;先前还总想压一压贺,结果反而是自己不断地放低姿态。
    结合贺的这些表现,再来反思以下贺的那些不给力的表现,我们就可以得出对他的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也会真正认识到他曾经被晨、被巩占了上风的原因:当一个人面对重大问题却无法下定决心的时候,他是最无助的、最脆弱的(尽管在《我》文中,贺作为一个在生意场上成就一番事业的人,对于这种事能够那么长时间下不了决心,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但是,当人下定了决心来解决问题的时候,他才能真正强大或者说强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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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20:40:1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单单已知的,知道晨巩有暧昧的饭店员工,就有四个了:于,洁洁,两个保安——第一,对照了一下《我》文的原文,发现我们都犯了一个错误:把人名搞混了。现在先把原文贴上来:
    那天晚上都快十一点了,打烊后服务员们都陆续的回离公司不远的小区宿舍了。我和小翠那天赶上值班,晚上都住在这里。两个男保安在一楼值班室看电视,我和小翠洗濑完就回二楼宿舍休息了。
  睡前没事闲聊一番。小翠突然说,“于姐,今天我看见一件事,我不知该不该和你说。”
  “什么事儿呀?”因为我平时在私下和这帮小服务生的关系处得还都不错,所以这些女孩子有心事都爱和我说说。
  “今天中午那个巩不是带着几个人来咱们这吃饭吗?说是贺总很重要的客人。”
  “嗯,这怎么了?”
  “你接着听呀,我给那房间的客人上完菜。隔壁206房间的客人正好走,我看里面只有雪华一个人收拾,就进去帮她一起收拾一下。
  你知道206斜对面正是洗手池,洗手池旁边是卫生间。我看见李总正在洗手池前洗手,这时侯那个巩好像刚才卫生间走出来,出来也走到洗手池前。你猜他看到李总后,怎么样?“
  “怎么了?”
  “他走到洗手池边,伸手就那么轻轻的拍了李总的屁股一下,然后李总好像抬头瞪了他一眼,擦了一下手,转身走了。
  于姐,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呀?是不是李总和巩有什么不正当关系呀?“
  “小孩子家的不要乱说,什么叫有不正当关系?!!!”
  “我没乱说,亲眼看见的,要不是有什么关系,那巩怎么敢伸手去拍李总那里呀,而且李总好像也没有在意。巩走的时侯,我还看见李总在大堂门口笑着向他叮嘱什么事情。”
  “行了,别说了,你一个小女孩,就当什么也没看见,好好干你的工作就成了。就你话多。我告诉你,你可不许和别人乱说啊,听到没有?”
     我们都以为《我》文中提到的看到巩在餐饮公司的洗手间里对晨动手动脚的是“洁洁”,实际是小翠。所以,你所提到的还有两个保安知道巩对晨举止暧昧,能不能也把《我》文中相关段落的原文贴一下。
      第二,再来贴一段《我》文中于的原话,这段原文既可以证实您的观点:在餐饮公司中知道巩和晨举止暧昧的不止一人,但也能回答您的疑问:为什么没有人去向贺通风报信(不知道您认为于的行为,算不算是对贺的通风报信?)
      “从那次我看到不该看到的事情以后,巩收敛了一些,对我说话也还是很客气,只是他每次看到我时,都是一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看起来很阴险。
     但是就在前天,又出了一件事情。是巩带来的那些人。这几个人,我和他们也接触过,是在附近一家建筑公司打工的,其中有一个还是巩在陕西同村来的,两人从小就认识。这些人来这里总是大呼小叫,大吵大闹,让好多的顾客极为反感。后来我没办法,他们再来我就安排他们去二楼的单间。他们还老是对我们的服务员动手动脚,这种事不能纵容,我就去和李总反映。李总听完也很生气,我想她当天可能就训斥了巩。
     巩那天晚上和我说,“于姐,以后我的那些人有什么不好的,你直接和我说,别去告诉李总了,我会管他们的”。以后的一段时间,那些人确实是有所收敛。
    但是就在前天晚上,他们来了五个人,巩没有一起来。这几个人喝多了酒,又对高艳动手动脚。高艳可能是被弄急了,就和他们吵了起来。这些人竟然破口大骂,我赶快进来劝解,让高艳向他们陪礼道歉,没想到这帮人得寸进尺,有一个人竟然说,“今天晚上让这小丫头过去陪老子睡一晚,这事就算了!”
  高艳一听就哭了,就说了一句“你们说话怎么这么下流呀!”
  没想到这时其中一个又矮又黑的人说:“妈的,就你这样儿,老子说带你走是瞧的起你,连你们经理都被我巩哥玩过,你还在这装什么纯?”
  我听完这句话,没有理他们,带着高艳就出去了。他们简直不可理喻,这些人可能也觉得说话过份了,过一会儿就不作声的离开了。
  这件事情那天有好几个人听到。以前虽然也有过服务员看到过一些不该看到的事情,但都被我训斥了,并警告她们不许乱说,她们也很听话。但这几天,服务员们都悄悄的议论这件事。
  我不知是谁多嘴,把自已看到的事情也传出去了,其实在大家质疑巩为何如此猖狂的时侯,可能有些人就已经知道答案了,只不过是不说而已。
  我可以管住一两个人,但我实在没有能力去管住所有人的嘴。今天你下楼,看到几个人聚在一起鬼鬼祟祟的,可能就是在议论这事儿。
  这几天让我觉得压力很大。他们议论的声音早晚也会传到李总耳朵里,李总肯定会认为是我说的。
  所以,我左思右想,觉得可能我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我可以不声不响的就离开。但是,贺总,我是通过您来这里的,我离开必须要和你说,不然,我这个人就太不够意思了。
  您一直对我不错,本来我是不想说这么多的,但我考虑您的身份,不应该被这种人蒙在鼓里,我不忍心看着您丢这种人。
  所以,我把我知道的情况都说了。“
     以上就是《我》文中于的原话,从这段原话中,我们可以发现四个信息:(1)在餐饮公司中确实有其他的服务员看到过一些不该看的事,联系上下文,很可能是巩与晨举止暧昧的那些事;(2)在餐饮公司中,即使有的人没有亲眼看到巩与晨举止暧昧的那些事,但是从巩表现嚣张却总能得到晨的原谅、甚至纵容,从巩那些老乡谈及巩与晨的关系时下流的言辞,也能猜到巩与晨的关系并不寻常;(3)于其实一直在压制着餐饮公司的员工,让他们不要乱传消息,不要随便针对巩与晨的关系发议论。但是,于越来越感到压制不住了,而且于担心这些消息传到晨的耳朵里面时,晨不会认为是巩不知收敛,只会认为是于在背后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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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20:40:50 | 只看该作者
在回答楼上的质疑前,我先列举一下作者莱曼的一些发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莱曼:
我不是学文的,也没有什么深厚的文化底蕴,有时经常会因为一个用词或者一个句子冥思苦想,有时会想是否应该在某个地方加上一个题外的情节之类的。
有好多朋友问,这个故事是真的吗?或者说是发生在你身上的吗?我就这样和您说吧,故事肯定是要来源于生活。版主当时加完标题也询问过我,我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说小说就是小说吧。故事中的所有重要事件都是在生活中发生过的,只不过我肯定是要进行一些文字加工,从而使文章变得更有可看性。
文中的每一个人名都是化名,我是不可能将生活中人物的真实资料公布在网络上的,如果在某一个事件,或某一个细节上有巧合的话,那是正常的。我之所以要问楚楚看到这件事情会不会对她的成长不利,那肯定是有真实的原因,大家都已经分析过了,具本情况我不再多说。
莱曼:
如果我换个方式写,写巩最后杀了贺,贺死在巩的手里,大家能接受吗?
可我开始想过这个结局
我就是觉得太变态了,没写
某网友: 我大概知道结局了。。。贱人干掉了男主角,然后被通缉了,然后女主角。。。
莱曼:
不是,别猜
感兴趣我可以说说
也不是结局
只是生活中真实的一种
不是结局
只是一开始想过的
记得贺做过的一个梦吗?
说是巩被抓时的 晨的表现是什么
大家好好想想在梦里晨的表现,晨最后怎么了 看看原文去,晨看到巩被抓

莱曼:你们看是为什么?巩被抓,她会产生身体上反应?--  (看到巩被抓她就会晕倒)
莱曼:是梦里巩对晨的重要性 --- (她的生命都已经和巩连接在一起了)
莱曼:
莱曼:其实贴子有个完整版,只是没发表 。
莱曼:那完整里也没有结局,只是中间增加了剧情,还有我设计的几套结局而已,也许每一个你看完会更痛苦。
完整版好多情节有点太色情,所以不太好发了,里面有难以忍受的情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粗略的分析一下上面的那些发言:
--  "是否应该在某个地方加上一个题外的情节之类的"
解读:  里面有些情节是编出来的.
--"故事中的所有重要事件都是在生活中发生过的"
解读:  非重要事件就不保证有发生过(那就有可能是凭空编造的), 也没保证重要事件是来自同一案例
"完整里也没有结局,只是中间增加了剧情,还有我设计的几套结局而已"
"如果我换个方式写,写巩最后杀了贺,贺死在巩的手里,大家能接受吗?"
"可我开始想过这个结局 "
"也不是结局"
"只是生活中真实的一种"
"不是结局"
"只是一开始想过的 "
解读: 结局是设计的.中间的剧情也有设计过
我想看了上面这些发言,楼上的兄弟应该很清楚了吧:文中除了重要事件外,其他的次要情节肯定有相当一部分是编的.而结局是作者设计的也是明白无误的(生活中真实的一种:也许巩真被抓了,晨会自杀的).
所以,你如果在次要情节上,都相信文中的解释,犯错是必然的.(结局似乎不是次要情节了,这个也编,那前面的很多情节对话都得编了.....)
我们应该做的,是探讨某个情节的合理性,而不是一开始就先入为主认定它是真实的!
[ 本帖最后由 sunman123 于 2012-10-27 13: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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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20:41:48 | 只看该作者
再转一篇某个经历和生活状态跟贺很像的网友的精彩发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这篇小说很久了,忍不住说说我的看法,仔细思考了一下,感觉这个故事中最大的问题在于一个可能大家都不好接受的结论:贺不象个男人!!
这么说不是要肯定晨和巩,无疑他们是应该受到惩罚的,不在话下,其实这个故事里最应该追究的是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原因是什么?如果仅仅是因为贺倒霉、巩变态、晨淫贱。。。。那不过是个小概率事件,大家看看长吁短叹一番就完了,不必去劳心,但是这个故事说实话描写细致、结构逻辑也颇为严谨,象个真事或是真事为基础的故事,那我就来剖析一番吧。。。。。

我想我应该是这个坛子里看帖子众生中比较有资格去给出一种可能结论的人吧,原因是我的经历和生活状态(当然除了妻子出轨以外)和文中的贺有太多相似之处。。。。知识分子家庭、、、93年考上著名大学、、、、96年和同班同学恋爱、、初恋、、、99年结婚、、、有个人见人爱的宝贝小姑娘、、、也在北京、、、、毕业后先去的知名外企、、、98年年底时候月薪也到了5000、、、后来出来单干、、刚开始也就算是卖电脑吧、、、慢慢的也有些起色、、、现在手里也有两个公司、、一个做某个垄断行业的信息化、、、、一个做贸易、、、也算是多元化了、、、也是一帮兄弟跟着打拼、、、兄弟们都不错、、、、事业上最大的愿望已经不是钱、、、是希望跟着我的弟兄们都能在北京成家立业、、、有房有车、、、我也是北京城里和郊区各一套房子、、、一辆SUV、、一辆A6L、、、、一切和文中的贺太像,这个文章是我在天涯看到的,看了开头,就想这个人怎么跟我的状态这么象、、、然后跟到这里,说实话其实平时很少有机会会来chinaren这样受众群比较年轻的网站,更不会想到自己还会化时间长篇大论的去发帖评价、、、、另外,我妻子某些方面和晨也有些象,从小宠大、、单纯、善良、、不接触社会(2001年开始就不上班了)、、、平时也就是关心个什么化妆品、、衣服什么的、、、没事去练练瑜伽、、、当然她没有象文中晨那样的大富之家、、、也没有什么出轨之类的,我们相互都是初恋、、坚持到今天、、只有我对不起她的地方、、、、

回到正题吧,看到今天,对这个故事越来越没有兴趣了,再加些色料几乎可以演变成多年前经常看的情色小说、、、总而言之,我看到现在,感觉贺完美得不像个男人,也正是这样,晨要出轨、、巩能乘虚而入、、、
晨这样的女人/女孩我都见过,贺拼命去赚钱为了什么?或者说贺一开始知道晨家里的背景,就应该对婚姻有新的考虑,不是说不和相爱的人结婚,而是要重新审视一下,做出正确的决定去安排今后的生活,说实话工作以后我也有遇到过类似的诱惑,和类似晨这样条件和家境的女孩接触过一段时间,她的意思很明确,但我不可能接受,原因很简单,我是个男人,我要安排自己的生活,哪怕今后会失败、会落魄,但不需要借助别人的双手,也不需要供一个女神在家里给自己找麻烦、、晨这样的女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没有经历过任何挫折,生活给予她的太多、、、她几乎就没有失去过,这样的人,生活中不缺少关心和爱抚,也不会感觉到这些有多可贵。说实话,我是理解晨这样的人的,贺给她七年的关爱,甚至超过自己的女儿和父母,而且这些爱好像大多是通过物质的手段和百依百顺的形式去表现,呵呵,这是贺不象男人的第一点,拜托,晨这样的女人根本就不缺这些,她泡在蜜里长大,你再给她七年的蜜,她不会腻吗?要是我,我会腻、、、、打个比方,今天我送匹BMW出去,可以搞定90%的美女,可搞不定晨,因为她有加长的BENZ,就这么简单!!贺根本不明白自己娶晨,晨需要什么,要给晨什么,错了七年,是什么男人?!!!
换个角度,贺和晨当初真的相爱,要组成家庭,就绝对不应该接受晨父的帮助!!这点上他也不像个男人,特别是在晨家境和自己差距那么大的情况下,要真正征服晨,过得幸福,靠得是你的男人气概,靠钱?靠事业?呵呵!那是用来养小蜜的,晨从来就没有缺过这些!贺96年左右见到晨父母,那时候在北京就有400平的别墅和加长奔驰至少资产会3000万以上,几十倍的差距,贺居然没有那个智慧去好好想想娶了晨以后怎么经营自己的婚姻而不受对方家庭强势的影响,错在当初!更错的是贺创业时候居然会蠢到去接受晨父的资助,后来干脆转行做了晨父一样的行业!你让晨这样的人怎能不去鄙视你呢?!至少潜意识里她一定会认为一切都是起源于她父亲,是个真的男人的话,娶了晨这样的女人,首要做的事情是想尽办法摆脱晨家庭在你生活中的影响,当然不是说亲情,这应该也是晨希望贺能做到的,可是他偏偏选一条最错的路去和晨父同流合污!!!大家说他是不是男人?!
我是生意场上的过来人,生意场和职场完全是两个概念,职场有些原则其实你还是可以去坚持的,因为并非没有退路,干不好换个地方,再赖也不过是生活过得差一些,没有成就,生意场和政坛基本就是一个斗兽场,特别是在现在的中国大陆,还是个没有正常规则的斗兽场,你没有退路,因为你把一切都押出去了,失败了就会搭上你的家庭和许多人的幸福,所以我和我看到的生意人,做得比较好的也就是把生意和家庭分开,一以贯之在生意中坚持做人的道德原则的完美生意人只能在小说里看到!贺在文中被描写得如此成功,而居然又是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异数,太假了!前面说过,我某种意义上真的有对不起自己的妻子,我见过并做过太多妻子不可想像的事情,我现在是个KTV和高档会馆的常客,甚至有时候会乐在其中、、、、我会挖空心思给需要攻克的对象安排他想要的任何东西,只要我能办到、、、、这种所谓肮脏的东西是换来所谓成功的筹码、、、而我在家里是个好丈夫,好父亲、、给父母、妻子、女儿带来快乐,看着家这样一步步的从一无所有变得丰富起来、、、这样很累很累!但是没有办法,因为你是男人,有这个责任,也走上了这条路、、、不一样的地方是我靠自己起步,贺靠老婆的家庭起步,差之毫厘,去之千里!!加以晨本身根本没有物质上的担忧,这样的家庭根本就不会牢固,贺一旦接受晨家庭的帮助,在他和晨组成的家庭中,他就有原罪,无法摆脱、、、老婆出轨只是他的报应形式而已、、、、
贺还有一个不像男人的地方就是当事情发生后根本没有男人当断则断的雷霆手段,看了这么多,抛开别的不说,这样的优柔寡断,真不知道贺是如何在事业上取得成功的,这样的烂男人要是我生意上的对手,早就被我干死了!难怪巩能够乘你虚,要你命!连广告词都说: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敢爱就要敢恨,晨出事后无所谓的态度其实是贺多年积弱的后果,她知道贺根本就不能拿她如何。抛开一切不谈,有男人在掌握如此多的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这样处理出轨老婆的吗?断续拖延了好几个月,期间柔肠寸断,几乎是篇琼瑶小说、、、其实对于男人,发生这样的事情,路只有两条:击倒、惩罚、然后原谅她;击倒、惩罚、然后离开她!(当然离开几乎是必然的)根本无需如此拖沓,伤心痛苦是不可避免,人为的去延长和享受几乎就是自虐了、、、有必要如此吗?如果写这个故事的LZ还不幸是贺本人的话,我就更无语了、、、同志们!我们不是在和普通人打交道,这个人是超人,无性别、、、、
对于巩的处理,贺也没有一点男人的味道,鸡鸡歪歪的关了一个月,然后掏出小刀割一下放掉侮辱自己如此之甚的仇人,有道是有仇不报非人也!!巩在一个男人眼里是必杀的对象,与法律无关。最好的办法就是在院子里和他单挑并杀了他!然后明白告诉晨宰了一个畜生,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真不明白贺如此设计并放了巩今后如何面对自己的余生!你杀了他,做得好的话公安能管个屁用!就像乔老师说的办法有一百种,有网友说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那是幼稚,你明天不幸在大街上被人捅一刀杀掉我敢保证80%找不到凶手,更何况你理直气壮去杀一个该杀的垃圾,万一被抓了,也不过坐几年牢而已,也好过余生都被痛苦折磨心灵。这也从反面证明贺不像个男人。
最让我不可思议并感觉贺最不像男人的是他对楚楚的态度,我通篇看下来,发生事情以后,这两个活宝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去陪女儿,我有个宝贝,坦白讲,我觉得她是我生命中重于一切的东西,妻子问我更爱谁,我向来都是坦白说更爱女儿,因为她是我们生命的延续,不可想像贺在家庭受到这样的伤害要崩溃的情况下不去化更多的时间保护自己的女儿,晨逍遥在外“反省”的时候,贺也是借酒浇愁,女儿扔在老人那里不管不问,这是什么样的男人啊!发生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女儿是最可能受到伤害的吗?!!特别是女儿曾经看到妈妈和别人上床,六岁的孩子都上小学了,在现在这个信息轰炸眼球的社会里,早熟是一定的,我女儿明显的比我们这一代小时候成长的快,是因为接受各种信息的渠道实在太多了!她什么都会知道的,退一万步说,妻子烂了,家毁了,事业不想干了,成年人的一切事情发生有果必有因,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其实谈不上什么无辜,但孩子一定是无辜的,而且她还是个女孩!!所以说,贺不像男人之最就是他考虑女儿太少了!而晨几乎也没有当妈妈的资格,出轨不是罪该万死的错,可是出了事居然能离开女儿一个月去“反省”,呵呵,我也无语、、、、
简单总结一下,
一、贺要是个男人的话,早早规划好自己的婚姻,做个普通的白领或者白手起家,明白自己所爱的人想要的生活然后创造和给予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个意义上,巩天生的更了解晨,给了她想要的,所以得手,贺输在起步。
二、贺要是个男人的话,真发生这样的事情,所要做的不过的几件事而已:揭露丑事、杀巩、和晨决裂、给楚楚加倍的关怀,让她幸福
最后说一下,这篇故事如果是小说的话还聊以一看,如果是真事的话,或者说LZ就是贺本人原型,我表明我观点,鄙视他的所作所为!当然,绝对不是为晨和巩辩护,晨和巩不在我讨论之列,如果口水和帖子能杀人的话,巩应该已经去了十八层地狱还要下面的地方了,晨也几乎没顶了,没什么好说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另一个网友的发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
虽然这位网友对巩的处理方法有些问题,但总的来说还是一篇分析透彻.直抒胸臆的帖子!特别是关于成功的商人和成熟的男人的说法,这才符合社会现实!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在某银行市分行信贷部工作)和平时社会接触原因(浙江的经商环境),我平时打交道的基本上是一些经商人物,特别是一些年轻有为的所谓成功人物(我不少的同学朋友也是此类人),以我对他们的了解,能白手起家并取得成功的没有一个会有贺所有的优柔寡断的性格,除非是家庭承继或自始至终有人提携的原因,而且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因为家族的传统教育一般是从小抓起的.我曾经同他们多人谈过这个故事,他们哈哈大笑,直言不可能.首先,家是最基本的后院,没有一个成功商人会这么白痴把一个妻子未在身边的年轻力壮的男人安排去照顾自己年轻的深爱的妻子,这不符合逻辑.第二是没有一个成功的男人会在妻子发生偷情后这么变态的去追究偷情细节,而不主动应对,那他凭什么成功?第三是一个有地位有身份的成功商人或男人被一个民工如此羞辱还不彻底进行报复的话,那他就不是一个男人.那他的那些钱和社会关系放在那里做什么?仔细想想,我觉得他们说的很有道理,以贺如此的身份和地位都有能被巩弄得手脚无措,如巩是与贺同档次的人贺凭什么与巩斗?所以说我们不要以看小说的眼光来看这篇文章,要放在现实的社会中来看,老兄你认为这事会有可能如此发展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两位网友的发言,我觉得有道理,所以转了过来给大家看一看!

再有第三位网友的发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作者给我的指责"我想驾驭他的故事情节"的纸条我就知道这是一篇小说了.因为如果是真实事件的话事情的经过是已经发生了的固定了的,根本就不会发生别人驾驭故事情节的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位的发言从侧面佐证了我在上一个回复里的结论!
[ 本帖最后由 sunman123 于 2012-10-27 11: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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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在次要情节上,都相信文中的解释,犯错是必然的.我们应该做的,是探讨某个情节的合理性,而不是一开始就先入为主认定它是真实的!——我的主张恰恰相反。我认为:要对一篇已经完成的小说进行评价(我始终把《我》文归结为小说,而不是对真实事件的纪实文章),就必须严格地从文章中的描述出发,可以逐字逐句,可以死扣细节,这样才能在原文描述的基础上不断更新自己对文章所描述事件的看法,不断挖掘出自己、其他读者甚至作者都没有重视但却对事件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细节,不断根据文章中人物的经历来形成一些有益的认识,帮助自己更好认识社会、把握人生。正是基于这种主张,我才在评论《我》文的过程中经常地引用原文,并反思自己实施的用记忆代替原文的错误做法。
   我所反对的做法是没有认真、全面地看待《我》文所描述的事件和人物,只抓住《我》文中的个别细节,结合自己的一些理解就断定《我》文中的描述是不真实的,进而打着探寻真实的旗号,质疑作者的写作动机,质疑作者隐瞒了真实情况,甚至直接提出应该怎么写才真实等等。我觉得这种做法有三个缺点:第一,对故事本身了解不深,得出的结论并不符合故事本身的逻辑;第二,不尊重作者的创作;第二,表面上看似乎是在探寻真实,其实是用自己的想象来代替作者创作的故事,等于是借着原作的皮囊另外写一个新的故事。
   可以说,我对自己的定位是评论者,而不是记者。我只是严格依据文章中传递的信息来进行评论,而不是去探询信息背后还有什么信息,那些信息是真实的,那些信息是虚假的。我之所以这么定位,理由有以下两点:
  第一,我们可以怀疑,但是不能怀疑一切。尽管论坛里贴出了“作者莱曼在QQ上同网友聊天的记录”,但是在QQ上聊天的真是作者本人,还是一个冒名顶替的网友呢?即使退一步说,姑且假设在QQ上聊天真的是作者本人,那么这些话是反映了作者的本意,还是作者在有意地误导聊天的网友呢?即使再退一步说,姑且假设这些话反映了作者的本意,那么作者所了解的《我》文的原型就是事件的全貌,还是还存在其他作者也不了解的内情呢?想这样的质疑,我还能提出很多,但是如果总这么质疑下去,就会变得什么也无法相信,什么也无法验证,到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个人的主观臆断。所以,与其根据那个真实性存在很大疑问、信息量也很有限的聊天记录,再来发挥自己的想象去设想所谓的真实事件。还不如把这些都放在一边,仅仅把《我》文作为一个小说来看,依据原文本身来发表评论。
   第二,《我》文原型的真实情况,无法得到确切的证据加以验证的。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如何来认识“真实”的问题。我认为的“真实”必须是有确切的证据加以验证的,尽管有时候即使有确切的证据加以验证,所反映的情况也未必完全符合事实的原貌,但是至少这样的“真实”有一个基本的事实基础。我很反对这种做法:不管有没有证据,只对自己的推断深信不疑,对于与自己推断相符合的言论就认为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对于与自己推断不符的言论就认为是犯了错误。其实,这样做最终的结果,只会把自己的思想限制在一些没有任何事实基础的主观臆断之中。
   然而,《我》文描述的故事,是否有原型,原型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尽管有一些网友提出了相应的事例,但至今没有找到确切的证据能够证实这些事例与《我》文之间的联系。所以,面对这种情况,与其用自己的想象探寻了半天所谓的真实却无法取得相应的证据,最后只能从推断到推断,还不如回到《我》文的原文,依据原文来评论这个故事。
   小说《子夜》发表以后,很多评论家都立足于小说中的情节,针对小说所反映了我国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现状、针对小说所塑造的吴荪甫、赵伯韬等经典人物进行评论,却很少有人去探寻小说是否有原型、原型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而作者茅盾先生也从来没有就这种问题做过任何回应。但这并不能削弱《子夜》这部小说的魅力。而《我》文也只是一部小说而已,何必总在意它是否反映了真实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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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20:43:30 | 只看该作者
1.前面的的一段发言是作者的结束语,肯定是作者写的.后面的几段来自QQ群聊天记录,应该也是作者本人的,因为QQ号与作者在chinaren首发文时公布的一致.
2.以作者的发言为依据,总比凭空猜测要靠谱一些吧?
3.《我》文到底是小说,还是纪实文章,意义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我之所以发这个帖,众多读者之所以寻根问底,无非是因为纪实文章远比小说更有震撼力.对自己的人生更有参考价值而已. 这就好比金块的含金量,低K金怎么能跟足金相提并论呢?
不是说小说就没有震撼力.而是在现在这个年代,造假的太多了,大家都希望自己能够知道真相,直接以真相作为自己人生的判断依据.而不是拿人家加工过的真假不知的东西来参考.
《我》文之所以那么轰动,不是因为它像优秀小说,而是因为它像纪实文章,这点千万别忘了!
就以我个人的感受而言,当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以为是真人真事,那种震撼和堵心的感觉,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一句话,长这么大,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后来看了一些分析文章,觉得里面有很多艺术加工的地方,心里就平静了很多.有时候,我会觉得它是小说,那时候我内心是一片平静.但更多时候,我觉得它有可能真的有事实原型,我心里还会有纠结的感觉.
《我》文是纪实文章还是小说,有多大的区别?别人的感觉不知道,我的感觉是,差之甚远!
好了,现在再回复一下楼上的发言:
兄弟一方面说要尊重作者的创作,另一方面又不相信作者的发言(结束语也是文章的一部分吧?),这本身就是矛盾的.既然作者都承认有些情节是编的,我质疑自己怀疑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妥吧?
我在前面的发言中,已经尽可能引用文中的情节来作为自己的论据,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是通过文章中有些自相矛盾的情节或作者的发言,来质疑某个情节或人物的真实性.这种做法,我觉得还是比较科学的.
就象上面那位经历和贺相似网友质疑的:
最让我不可思议并感觉贺最不像男人的是他对楚楚的态度,我通篇看下来,发生事情以后,这两个活宝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去陪女儿,不可想像贺在家庭受到这样的伤害要崩溃的情况下不去化更多的时间保护自己的女儿,晨逍遥在外“反省”的时候,贺也是借酒浇愁,女儿扔在老人那里不管不问,这是什么样的男人啊!
这样的质疑,我认为很有说服力,值得提倡!
[ 本帖最后由 sunman123 于 2012-10-27 16: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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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20:44:18 | 只看该作者
以作者的发言为依据,总比凭空猜测要靠谱一些吧?——问题是这些所谓的作者发言,是有明确的证据能证实的吗?除了您自己认为(或者也可以说是凭空猜测)这就是作者本身的发言外,您又有什么证据能够消除握在16楼中针对这些发言所提出的质疑呢?而《我》文的故事本身,已经发表在很多网站上发表过,很多网友都看过,这恰恰是怎么也改不了的。一个是白字黑字写成的故事,一个是连自己身份都无法证实的所谓的作者发言,依据哪一个更加靠谱呢?
   兄弟一方面说要尊重作者的创作,另一方面又不相信作者的发言(结束语也是文章的一部分吧?),这本身就是矛盾的——我认为这并不矛盾。我所强调的尊重作者的创作,就意味着严格从作者创作的这个故事本身出发,而不是依据一些并不可靠的信息就来断定作者创作的故事在哪里有漏洞,在哪里说的不是真实情况等等。
   我不相信这些所谓的作者发言,因为这些发言除了发言人顶着一个跟作者类似的马甲意外,并没有任何确切的证据能够证实这个马甲就是作者本人,也没有任何确切的证据能够证实这些发言就代表了作者的本意,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实这些发言所提到的情况就是真实事件的原貌。对于没有证据能够证实的东西,不管发言人顶着个什么马甲,不管发言人看似多么权威,我都不会相信。
   但是,我严格依照《我》文的原文中描述的具体故事来评价文章中所塑造的人物形象。归根到底一句话,我关心的是《我》这篇文章塑造的人物是什么样的,至于这些人物是艺术创作还是确有原型,人物的原型是个什么样的,并不是我所关心的。换句话说,我想要评论的是《我》文中塑造的贺、巩和晨以及其他的人物,至于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人物,他们的真实情况应该是什么样的,我并不想评论。
   我在前面的发言中,已经尽可能引用文中的情节来作为自己的论据,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是通过文章中有些自相矛盾的情节或作者的发言,来质疑某个情节或人物的真实性.这种做法,我觉得还是比较科学的——这是您的感觉吧。我倒认为,一方面打着根据《我》文中的情节来评论人物,却连情节都没有真正掌握透彻(比如我犯了以记忆代替原文、混淆人名的错误,而您居然没有看出来,直接把我的错误继续下去,这能说明您对文章的情节很了解吗?),一方面又认为作者在哪里没有写出真实情况,这才是自相矛盾:既然认为作者没有写出真实情况,那又何必还要依据作者写出的那些情节来评论《我》文中的人物呢?还不如另起炉灶,写一篇自己所认为的、更加真实的故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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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20:44:56 | 只看该作者
最让我不可思议并感觉贺最不像男人的是他对楚楚的态度,我通篇看下来,发生事情以后,这两个活宝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去陪女儿,不可想像贺在家庭受到这样的伤害要崩溃的情况下不去化更多的时间保护自己的女儿,晨逍遥在外“反省”的时候,贺也是借酒浇愁,女儿扔在老人那里不管不问,这是什么样的男人啊!
这样的质疑,我认为很有说服力,值得提倡!
—————————————————————————————————————————
我觉得这样的质疑,与其说是有说服力,还不如说缺点非常明显:
   第一,是用自己的想象来代替现实。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父母由于在外地工作或者其他原因而把孩子留给老人照顾很长时间的事例,难道这样家庭里的丈夫就都不是男人了?
   第二,没有从《我》文中描述的情境来考虑问题。贺最迷茫、最无助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借酒浇愁。难道他借酒浇愁的同时,就能保护好女儿了?自己因为要想办法解决是否要离婚这个最迫切的问题而暂时无法全身心地照顾女儿,所以让家长帮着照顾一下女儿,这又有什么不像男人的地方呢?这又怎么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呢?难道让当事人不管自己心理状态如何,不管自己客观上适不适合照顾孩子,只要把孩子带在身边,这样某些人才会觉得可以理解吗?
   第三,夸大问题。从东窗事发以后,晨以要一个人好好想想为名(实际是争取时间去堕胎)在外呆了一个月,而贺从巩、娟等人那里了解到了更多的关于这场出轨的信息。在贺与晨进行摊牌却不欢而散以后,贺下定决心要离婚。之后,贺所做的事,就是接待巩妻,巩的老乡——党和王,放巩一条生路,找到巩的日记,正式跟晨提出离婚,应晨的要求一家人做戏给表兄一家看(这个时候,贺跟晨已经在照顾楚楚了)。算上做这些事的时间,满打满算有一个月够了吧?前前后后,一共两个月的时间,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没有去陪女儿,这又有多严重的问题?这样就要被人质疑为“这是什么样的男人”、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吗?
   第四,自相矛盾。既然给贺提出了保护女儿的这个任务,那么保护女儿,仅意味着拿出时间来陪她,而不管自己当时的心理状态会不会伤害到女儿?难道一个酗酒的老爸、一个心理压力很大、情绪不定的老爸,只要他亲自来陪着女儿,就是对女儿的保护吗,就不会对女儿造成伤害吗?
[ 本帖最后由 tianyishengshui 于 2012-10-28 11: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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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20:45:45 | 只看该作者
1.我在上面的回复中已经说明"前面的的一段发言是作者的结束语,肯定是作者写的."
你还说"我不相信这些所谓的作者发言,因为这些发言除了发言人顶着一个跟作者类似的马甲意外,并没有任何确切的证据能够证实这个马甲就是作者本人"
真是无语!
没有认真看文的,恰恰是你. 麻烦你再仔细去看看完整的文.特别是"后记 ".
至于说"混淆人名的错误,而您居然没有看出来",这并没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我知道你说的情节书中有,人名记不得不影响我评论.而且事实上,当初我看到"洁洁"两字,
是记得书中没有这么个称呼的,不过我不想费时间去翻查原文了,所以也就照用了.没想到居然会被你当成我没有仔细阅读的有力证据了.
说实话,就算我真混淆了人名,比起你连那两个保安的事都不知道,实在不算什么. 要知道,那两个保安,是一起重大事件的目击者.
2.兄弟你跟我有很大区别,你将《我》文当小说,允许它虚构情节甚至全部虚构. 但很多读者包括我在内,认为《我》文有事实原型,更接近纪实文章.作者本人在后记里也肯定《我》文既有真实的一面,也有虚构的情节.我只是想排除那些可能是虚构的情节,从那些有较大可能是真实的情节里,吸取一些对自己有用的教训.
---"既然认为作者没有写出真实情况,那又何必还要依据作者写出的那些情节来评论《我》文中的人物呢?"
我是认为作者有些地方写出真实情况,有些没有.并没有完全否定.
如果依据作者写出的某些情节,得出与作者不同的结论,那我就要认真考虑为什么会这样了.就好比"文中楚楚发现,怀孕争吵,于发现这个顺序在巩的日记中却变成了于发现,怀孕争吵,楚楚发现",我就要考虑一下,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顺序会搞错.
[ 本帖最后由 sunman123 于 2012-10-28 10:57 编辑 ]前面的的一段发言是作者的结束语,肯定是作者写的.后面的几段来自QQ群聊天记录,应该也是作者本人的,因为QQ号与作者在chinaren首发文时公布的一致——这就是你所认为的证据吧。问题在于《我》文在网上传了很久了,照搬照抄一段结束语,或者以作者的口气来跟网友对话,就能表明是作者本人吗?就算那个QQ号是与chinaren发布的是一致的,那又能说明什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个QQ号没有被盗号,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使用这个QQ号进行聊天的人与《我》文的写作者就是同一个人?这些都是无法查证属实的事情,有人却硬是要相信这就是作者本人的聊天记录,然后再以这些聊天记录所反映的那些有限的信息来否定整篇文章,甚至质疑作者在隐瞒真实情况。
     但是,就算作者确实在隐瞒真实情况,那又有什么?作者在后记中也提到“有一点我不必隐瞒,这五年左右的时间,我有三个朋友都是因为妻子出轨离婚了。最后一次听到朋友的倾诉就是在发表这个贴子一周前,他发现的过程就是贴子中的某一个事件。我每一次听完朋友倾诉,都有一种感觉,男人最大的痛苦可能莫过于此。文中的每一个人名都是化名,我是不可能将生活中人物的真实资料公布在网络上的。如果在某一个事件,或某一个细节上有巧合的话,那是正常的”。
    作为《我》文的作者,他选择以哪些事件作为原型或者没有原型、完全凭空创作,在创作的过程中把那些材料选入故事情节、哪些材料不选入故事情节,这些都是作者的权利。我所说的尊重作者的创作,意思是对于作者所做的这些选择要抱有一个基本的尊重态度,严格依照作者给定的这些情节来展开评论(我这么做,即使得出的结论与作者在《我》文中给出的结论并一致,但至少我和作者所依据的是同样的情节,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基础)。如果尽想着从《我》文中找矛盾、挑漏洞、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依据作者在文章中的只言片语或者是某些无法查证属实的说法,就质疑作者写作的动机、质疑作者本人就是《我》文中某个人物的原型,那就等于是跟作者从一开始就没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基础,这样又何谈对作者创作的尊重?
    说实话,就算我真混淆了人名,比起你连那两个保安的事都不知道,实在不算什么. 要知道,那两个保安,是一起重大事件的目击者.——那样的话,就请你把《我》文中的原文贴出来,让我对照一下,看看我是在什么地方疏忽了呢。一方面说别人是“没有认真看文的,恰恰是你. 麻烦你再仔细去看看完整的文.特别是"后记 ",另一方面又自称“不过我不想费时间去翻查原文了”,这岂不是更明显的自相矛盾?你让我去看后记,我看了,而且把后记中原文的一段也贴出来了。但是,关于那两个保安在《我》文中哪一个章节出现过,目睹了什么事件,你又能不能贴出原文呢?
[ 本帖最后由 tianyishengshui 于 2012-10-28 11: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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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20:46:30 | 只看该作者
1.既然不影响我评论,我犯得着为一个人名,就翻个十几分钟书吗?你拿这个作为我没认真读文的依据,不得不说:佩服!如果这个可以作为我没认真读文的依据,那同样也可以作为你没认真读文的依据!
何况你记不得的东西比我多(两个保安,后记作者发言),是不是可以说,你比我更没认真读文?
还有,那段结束语,是在首发网站紧跟着最后一节出来的.不是其他转载网站补上去的.至于QQ号被盗什么的,无凭无据,不足为据!还有,作者在chinaren发文的过程中,和网友有过很多互动,不是用QQ号,
而是用论坛的作者号.
2.那两个保安在《我》文中第二十三章,目睹巩妻晚上去找晨,后来巩也进去了,之后巩妻哭着出来!再之后巩叮嘱两个保安不要把事情说出去.
巩送晨回去时,晨的狼狈样子,相必会让两个保安有很多联想吧?
3.你我对《我》文的认知,有很大的不同.我是想求真.而你在乎文章的意义,至于情节是否真的发生过,对你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是说不到一块的!
[ 本帖最后由 sunman123 于 2012-10-28 11: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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